本报告由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在文体局系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宁”——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永红西路。
一、概述
2018年,文体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以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文体局工作实际,制定和印发了《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近年来的重点工作,文体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下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部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利用文体局系统学习例会多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组织各下属单位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相关事宜,阶段性部署各业务口的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协助配合。
(二)强化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为切实加强文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体局积极参加全县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和培训班,确保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期在场;定期组织下属单位和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分管领导亲自指导,针对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规定进行传达,指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及时更新了基本目录。
(三)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
县文体局通过“永宁文化”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了文化动态、免费开放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制度、相关政策及解读、文化时政转载等内容共计300余条。公开方式的创新,助推了我县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文化惠民等各项文体活动的深入发展,时效性的向全县群众公开了文化惠民“四送六进”、送戏下乡、百场文艺进基层等活动300场次,安塞腰鼓、广场舞、柔力球、声乐、摄影、书法、剪纸、舞蹈等各类培训12期,做到文体活动真公开、实公开,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政群关系和谐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文体局主动公开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机构职能、政策解读、应急管理、扶贫工作、财政资金、规划计划等内容共计250余条;永宁县图书馆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2处,今年新增党建阅览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查阅区和电子查阅区,2018年以来查阅人数共计500余人次。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帮助群众全方位了解我县文化工作状况,方便群众监督和指导。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2号)《永宁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责任分工,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重大文化体育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共文体资源配置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11条。
四、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文体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共1件,即李俊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现主体二层已封顶,并已将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公开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上。
五、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文体局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容解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件解读,同时定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各乡镇农家书屋管理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并进行测试。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文体局继续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目前文体局公开接受举报监督的有政务微博、政府公众网领导信箱、银川市政民互动业务办理平台3个网络监督平台,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8和8011464两个,设置意见箱1个;图书馆各阅览室均设有读者意见箱。全年受理政务微博、市长信箱、文化市场网络投诉平台等各类意见投诉10余件。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文体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文体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有:1.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文体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永宁县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2处,分别是电子阅览室和党建阅览室。2018年7月新打造的党建阅览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查阅区和电子查阅区,半年以来查阅人数达200余人。电子阅览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查阅专区,供读者查阅政府信息的电脑20台,为读者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2018年以来查阅人数共计500余人次。
九、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了《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制度》、《永宁县图书馆信息公开制度》等各类制度6项,根据各项公开制度规范的完成了本年度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2018年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文体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文体局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时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些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的配置等没有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的档案资料还不够完善,没有根据细则去分类规范整理;机构职能的公开方面公开内容繁多,公开了一些不必要的内容。
十一、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文体局将继续在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完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文体局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文体局政务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加强文体局及下属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基础上,督促文体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避免出现泄密事件。
十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2019年2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永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