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永红路口2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2650;传真:0951—8012650;电子邮箱ynxw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文旅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文旅局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文旅局主动公开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机构职能、政策解读、应急管理、扶贫工作、财政资金、规划计划等共计89条,其中:部门文件7条,重点工作7条,机构职能5条,政策解读1条,应急管理4条,旅游市场9条,扶贫工作1条,部门预算8条,部门决算4条,重点建设项目2条,规划计划10条;在重点领域中,文体休闲17条,公共文化体育12条,信息公开制度2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文旅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工作任务落实到起草制作信息的源头科室和发布信息的终点科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文旅局设有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永宁县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强化政务微博与网络宣传评论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室)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牌并配置电脑供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调整了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两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在党组会和局务会上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议题、公开重要事项,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明确公开属性,提升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文旅局2021 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文旅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文旅局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未公开“联系我们”、领导信息格式混乱的问题,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二是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一是进一步严谨政务公开信息相关格式问题,对所存在的信息格式混乱问题全面自查、加以整改,目前针对“联系我们”、领导信息格式混乱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要求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今后,文旅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和内容,严格审核程序,加强审核力度,推动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永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平台,扎实推进了文化市场执法、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民生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的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定期公开文化市场执法信息;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了2021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文化惠民有关情况、2010年度财政决算和2021年度财政预算、纳家户文物修缮工程、人民公园足球场改造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重点民生项目。做到了脱贫攻坚领域、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10月15日下午,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在华夏河图银川艺术小镇组织开展以“坚定文化自信 推进文旅融合”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当天,前来参加“政府开放日”的各位代表、群众由讲解员带领,在银川当代美术馆内进行了参观,并听取了华夏河图银川艺术小镇在我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背景下所打造的创新与亮点工作。本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切实增强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满意度,使政务工作更加富有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本单位 2021 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