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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454300323U/2023-0001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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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在党组会或局务会上研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议题,公开重要事项,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属性。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文旅局主动公开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机构职能、政策解读、应急管理、扶贫工作、财政资金、规划计划等共计56条,其中:部门文件7条,重点工作2条,政策解读1条,应急管理3条,旅游市场7条,扶贫工作3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6条,重点建设项目2条,规划计划7条;在重点领域中,文体休闲10条,公共文化体育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初审、复审、终审级审查制度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四)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设有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永宁县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利用“永宁文化”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文旅部门最新动态和与政府职能关联的信息,强化政务微博与网络宣传评论的作用,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了《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工作制度》、《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

2.强化公开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对《条例》的解读、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学习、知识测试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3.加强监督力度,保障规范公开。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文旅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文旅局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和内容,严格审核程序,加强审核力度,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本机关在此处报告以下事项:

1.本机关对《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以及永宁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其他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做出了具体的整改、完善、落实。

2.本机关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永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平台,扎实推进了文化市场执法、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民生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的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定期公开文化市场执法信息;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文化惠民有关情况、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2022年度财政预算、纳家户文物修缮工程、人民公园足球场改造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重点民生项目。做到了脱贫攻坚领域、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4.“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30名两代表一委员、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等人参加,实地参观并了解了贺兰红共享酒庄、棚湖湾红树莓生态景区以及原隆村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点的运营情况,深入了解了我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的力度,保障公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权,提升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永红西路2号(邮政编码:750100,电话:0951-8012650;传真:0951-8012650;电子邮箱:ynxw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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