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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454300323U/2024-0000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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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效准确性建设,及时更新文化旅游重点领域信息。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机构职能、政策解读、应急管理、扶贫工作、财政资金、规划计划等共计126条,其中:部门文件9条,重点工作6条,政策解读2条,应急管理7条,旅游市场23条,扶贫工作3条,部门预算8条,部门决算5条,重点建设项目1条,规划计划4条;在重点领域中,公共服务部分更新文体休闲4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文化体育类部分更新政策文件7条,工作信息9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本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优化程序,提升工作实效、至少每间隔7天更新工作动态1条。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分类、分阶段开展网站栏目更新情况自查,并督促相关责任部(室)及时完成更新任务,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明确主管主办职责,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办事功能,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高政务新媒体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力度,推动政务新媒体主动服务公众。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以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真实地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微信公众号“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2023年,我局坚持便利、实用、有效的政务公开原则,用活用好现有政务内容公开的新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349条,信息内容涵盖了文化旅游工作的政务资讯、安全生产和党建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一把手主要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局面,并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办公室主任一审、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三审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水平。四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针对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频率。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三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规范性,加强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频率。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之前的审核把关。三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干部职工对《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关在此处报告以下事项

1.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永宁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通过发布最新政策、工作动态、年度工作规划等各类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以加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除此以外,在文旅系统的相关办公场所等醒目地点,设置信息公开栏,将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有效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依法行政效率。

2.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永红西路2号(邮政编码:750100,电话:0951-8012650;传真:0951-8012650;电子邮箱:ynxw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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