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信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单位为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1.办公地址:永宁县杨和镇宁和北街永红西路。
2.办公时间:周一——周五工作日
夏 季:8:30-12:00 14:30-18:30
冬 季:8:30-12:00 14:00-18:00
3.联系电话:0951-8012650;
传真号码:0951-8012650;
邮政编码:750100。
4.电子邮箱地址:ynxwgj@163.com
第二条 提出申请的方法程序
申请人向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上下载,也可到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领取。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填写《申请表》,并发送邮箱:ynxwgj@163.com即可。、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接受核实。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第三条 申请处理
本部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5 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条 申请答复形式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或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