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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204/2018-26760
  • 望政发﹝2018﹞102号
  •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 永宁县望远镇
  • 有效
  • 2018年05月18日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远镇开展“除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望政发﹝2018﹞102号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来源: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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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镇围绕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3月份以来,按照区、市、县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排查了一批问题隐患,镇安委会办公室在进行督查检查中也发现企业存在不少问题隐患。为认真落实3月16日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已发现问题隐患彻底整改,镇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全镇“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望远镇开展“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全县“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巩固“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成果,按照永宁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今年以来全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三非”,根治“三违”,杜绝“三超”,严惩并处、综合施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营造重视安全、关注安全、抓好安全的企业发展环境,严防因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引发事故。

二、整改内容

(一)各村(社区)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全镇“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隐患;

(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在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全镇“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隐患;

(三)镇安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组督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

(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三、整改原则

(一)坚持“企业整改主体”原则。企业是问题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对各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梳理汇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实行“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逐项整改销号,做到整改归档资料齐全、责任清晰、闭环管理。

(二)坚持“整改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履行问题隐患整改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组织开展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镇安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梳理汇总,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问题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实行“谁督办、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归档资料齐全、责任清晰、闭环管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领域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督办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监督企业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销号,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塞责的企业,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措施,从严惩处。

(四)坚持“谁发现谁整改督办”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主动牵头督办,细化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销号,并限时限期推进整改,采取“回头看”、“专项查”等措施,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镇安委会办公室对督查检查企业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逐项核查督办,做到“谁督办核查、谁签字负责”,逐项销号,对没有按规定时限整改的,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问题隐患梳理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各企业对自查和各督查检查指出的问题隐患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按照即查即改、立即整改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实整改销号,做到闭环管理。对没有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五落实”。

5月20日前,各村(社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制定发现问题处置措施。

(二)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企业问题隐患清单逐企业逐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监督整改,逐项销号。

    7月20日前,请各村(社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镇安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组对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要当面反馈给主要负责人,并书面留档备查。在督查检查中如发现有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在书面上、停留在口头上以及假整改、欺上瞒下等行为的,坚决依据有关规定,建议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紧抓住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行动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着力弥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注重实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活动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做到问题隐患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对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实施约谈警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措施,从严从重严肃查处。对隐患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网络等各种媒体,对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同时,邀请专家和记者对问题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三个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立即整改一批)企业名单进行集中通报,将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在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附件:1.永宁县安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组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清单

2.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自查问题隐患及整改清单


附件1

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自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整改清单

序号

企业(单位)

存在的问题隐患

整改结果



附件2

永宁县安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组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清单

序号

企业(单位 )

问题隐患清单

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

备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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