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目录 > 镇政府文件

  • 640121-204/2019-00045
  • 望政发﹝2019﹞96号
  •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 永宁县望远镇
  • 有效
  • 2019年05月10日
望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远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望政发﹝2019﹞96号
时间:2019年05月10日 来源: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村(居)

《望远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望远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及永卫计(2017)51号文件规定,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建立完善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结合目前已开展的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区\市相关决策部署,围绕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团队帮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成立组织

 长:眭光武  望远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    望远镇政府副镇长

 : 陈  娟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

  峰   永清村党支部书记

  春   上河村党支部书记

孙佳星   政台村党支部书记

   立强村党支部书记

张建军   长湖村党支部书记

索进林   板桥村党支部书记

高万军   政权村党支部书记 

张建红   东位村党支部书记

王永胜   通桥村党支部书记

何建海   丰盈社区党支部书记

  飞   望远村党支部书记、唐湾社区党支部书记

   珍   新银社区党支部书记

    红旗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光斌   望远社区党支部书记

   岩   蓝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西位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中华   立业社区党支部书记

    银子湖社区党支部书记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联系人制度。为每户特殊家庭配备一个帮扶小组,形成2+N团队帮扶模式。2为1名乡镇领导干部,1名村(居)委会干部, N为根据帮扶对象需求选取的志愿者。乡镇领导干部为帮扶团队负责人,村(居)委会干部为主要联系人,志愿者可为法律、医疗、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志愿人员。

(二)落实联系人责任。一是建立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等各种方式,畅通联系人与帮扶家庭的联络渠道,确保特殊困难家庭有需求时能及时应答并提供帮助。二是宣传政策。宣传解读国家、区市现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相关政策,了解掌握利益诉求,帮助疏导化解矛盾。三是开展帮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落实解决合理诉求,以帮扶家庭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生活关怀、精神慰藉、排忧解难。

(三)建立联系人档案。确保帮扶团队成员相对固定,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更新信息,补充新成员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帮扶对象并做好相关事项交接。联系人要及时记录开展帮扶活动内容,注意收集、汇总相关诉求,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形成的特殊群体,这部分家庭在经济、生活、情感上面临各种特殊困难,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了解他们的生活需求,帮助解决合理诉求,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关系到计划生育家庭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关系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贯彻部署要求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管理。

各村(居)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选取讲政治、有爱心、善沟通的志愿者组成联系人团队,加强组织管理,年内确保所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团队组建完成。确保扶助关怀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

(三)落实各级职责。

1.负责向帮扶家庭宣传解读各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策信息。

2.负责向帮扶家庭传递各级开展的关怀活动信息。

3.了解帮扶家庭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酌情处理和解决,不能处理和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将上级解决和处理意见及时反馈。

4.帮扶家庭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及时上报信息并积极主动协调有关人员和部门实施救助。

5.陪同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按要求在重大传统节假日、扶助对象生日开展走访慰问。

 

附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基本信息情况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