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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4/2017-2507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9-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远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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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6〕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宁财预发〔2016〕69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永宁县望远镇位于永宁县境内,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经济、农业产业化建设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政策和法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经济发展为目的,抢抓发展机遇,促进全镇各项事业较快发展。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望远镇财政拨款人员为5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3人。离退休共计1人,为离休人员。镇政府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济社会管理办公室、社区和民生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望远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主要由望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望远镇计生站、望远镇民生服务中心三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420470.68元,支出总计24718243.54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1314534.55元,下降86.85%,支出总计减少162720080.97元,下降86.81%。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420470.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50131.68元,占82.1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4370339.00元,占17.9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718243.54元,其中:基本支出7741949.40元,占31.32%;项目支出16976294.14元,占68.6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050131.68元,支出总计20347904.54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164464780.55元,下降89.1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167090419.97元,下降89.14%。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47904.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32%。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4489605.97元,下降88.9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47904.5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19069.02元,占27.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3349.39元,占16.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2759.08元,占3.55%;城乡社区支出5628525.24元,占27.66%;农林水(类)支出4780864.25元,占23.50%;住房保障(类)支出323337.56元,占1.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36788.27元,支出决算为20347904.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有结转结余;二是年中由于其他项目,追加预算。

六、关于望远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5531.40元,其中:人员经费6231571.60元,公用经费1153959.8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5846.2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5378706.25元,降低56.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32157.59元,降低22.78%。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29748.56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486665.19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415568.13元,增长32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5358.6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436206.19元,增加67.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304528.3元,降低26.73%。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951.1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66951.1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购置办公设备;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6951.14元,增长100%。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575.64元,完成预算的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953.64元,完成预算的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22元,完成预算的1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9357.74元,下降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646.74元,下降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11元,下降76.9%。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单位食堂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4953.64元,占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22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953.6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953.64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养护等。2016年,望远镇人民政府和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22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622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9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3959.80元,比2015年增加322384.95元,增长38.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望远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与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5548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望远镇人民政府没有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望远镇人民政府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无增加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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