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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4/2018-10882 文  号 望政发﹝2018﹞32号 生成日期 2018-02-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远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节前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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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在春节期间营造健康和谐,文明幸福的节日氛围,镇党委、政府决定在28日发动全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日”活动,扎实做好全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望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828日(全天)。

二、整治范围

各村辖区庄点巷道、主干道路及绿化;各社区区。

三、任务分工

1、各村整治本村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路肩、绿化带,温棚园区,清理垃圾池、垃圾箱。

2、各社区整治可视范围内垃圾清理,并安排督促物业公司对所辖小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

四、整治标准

1.庄点道路整治。庄点巷道路边乱杂物、垃圾、柴草、占道堆放的玉米、玉米皮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铲除角落顽疾,解决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做到庄点道路两侧摆放有序,道路平整通畅,干净整洁。

2.废弃垃圾收购站点整治。清理村庄辖区内废弃物收购站点,对收购站周围的乱堆乱放进行彻底清除,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美观。

3.乱堆乱放整治。对温棚墙体堆放物和耳房门口堆放物进行彻底清理。

4.庄点主干道路垃圾池(箱)。对主干道路的垃圾池、垃圾箱,进行彻底清理,垃圾箱摆放整齐,严禁垃圾池、垃圾箱内焚烧垃圾。

5社区辖区整治。1)路面:清扫路面石子、杂物;(2)沟渠:唐徕渠、大兴渠和双庆渠段区域上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物及杂草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可视范围内干净平整;(3)绿化带:清理绿化带内杂物、垃圾,确保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无杂物堆、无违章建筑、干净美观。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村(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节日宣传氛围,动员广大群众、居民积极参与,再掀起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新热潮。

2.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各村(社区)书记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此项工作与村队干部年底绩效工资、社区干部工资挂钩,与年底各村(社区)目标责任书考核考评、评先评优挂钩。镇党委、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本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将上报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本次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年终兑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的重要依据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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