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在春节期间营造健康和谐,文明幸福的节日氛围,镇党委、政府决定在2月8日发动全镇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日”活动,扎实做好全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望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8年2月8日(全天)。
二、整治范围
各村辖区庄点巷道、主干道路及绿化带;各社区辖区。
三、任务分工
1、各村整治本村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路肩、绿化带,温棚园区,清理垃圾池、垃圾箱。
2、各社区整治可视范围内垃圾清理,并安排督促物业公司对所辖小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
四、整治标准
1.庄点道路整治。庄点巷道路边乱杂物、垃圾、柴草、占道堆放的玉米、玉米皮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铲除角落顽疾,解决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做到庄点道路两侧摆放有序,道路平整通畅,干净整洁。
2.废弃垃圾收购站点整治。清理村庄辖区内废弃物收购站点,对收购站周围的乱堆乱放进行彻底清除,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美观。
3.乱堆乱放整治。对温棚墙体堆放物和耳房门口堆放物进行彻底清理。
4.庄点主干道路垃圾池(箱)。对主干道路的垃圾池、垃圾箱,进行彻底清理,垃圾箱摆放整齐,严禁垃圾池、垃圾箱内焚烧垃圾。
5、社区辖区整治。(1)路面:清扫路面石子、杂物;(2)沟渠:唐徕渠、大兴渠和双庆渠段区域上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物及杂草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可视范围内干净平整;(3)绿化带:清理绿化带内杂物、垃圾,确保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无杂物堆、无违章建筑、干净美观。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村(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节日宣传氛围,动员广大群众、居民积极参与,再掀起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新热潮。
2.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各村(社区)书记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此项工作与村队干部年底绩效工资、社区干部工资挂钩,与年底各村(社区)目标责任书考核考评、评先评优挂钩。镇党委、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本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将上报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本次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年终兑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的重要依据。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