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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建议书的回复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21年11月19日下发给望远镇人民政府的检察建议书(永检行公建[2021]11号)已收悉。针对你院提出的望远镇良田路旁,四季鲜批发市场周边等7处堆放垃圾的问题,望远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已对望远镇良田路姜家庄、望通路丰盈六队、李银路光耀和玺、绿城桃李江南、通桥街道、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政权村的垃圾进行清理整治。
下一步,望远镇人民政府通过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对偷倒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防止倾倒垃圾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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