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永宁县望远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永宁县望远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永宁县望远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永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宁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发〔2017〕11号)要求,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在永宁县望远镇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夯实网格化监管基础,落实辖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确保国庆、中秋、十九大期间全镇食品安全态势平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永宁县望远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君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张 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沈 波 望远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耿 迁 望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马 军 望远镇卫生院院长
张俊然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银市 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吴梅英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宏 东位村党支部书记
韩 飞 望远村党支部书记
孙佳星 政台村党支部书记
高万军 政权村党支部书记
杨 春 上河村党支部书记
闫 利 立强村党支部书记
王永胜 通桥村党支部书记
索进林 板桥村党支部书记
余合法 长湖村党支部书记
李 峰 永清村党支部书记
张 平 红旗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 仁 西位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光斌 望远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 岩 蓝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徐 珍 新银社区党支部书记
何建海 丰盈社区党支部书记
韩 飞 唐湾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中华 立业春城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 虎 银子湖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望远镇食安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张平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包括小饭桌);
(二)单位集体食堂、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工地食堂;
(三)镇区食品流动摊贩;
(四)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及种养殖大户;
(五)镇区饮用水及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
(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
(七)食品经营企业,牛羊肉、农村食品及食品经营单位。
(八)粮食经营企业。
四、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望远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启动阶段(10月10日)。由政府副镇长张平同志带队组织食安办工作人员对望远镇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二)整治阶段(10月11日-10月18日)。各村(社区)、各相关监管单位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力量逐一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存在问题。
(三)督查阶段(10月19日-10月21日)。镇食安办组成工作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分析汇总阶段(10月22日-10月25日)。各村(社区)、各相关监管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完善监管措施,上报专项工作总结报告。
六、具体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相关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辖区各部门实施专项整治,确保整治行动的时间、任务、效果落实。
(三)专项整治期间要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质量安全抽检等多种方式,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消除落实到位。
(四)各村(社区)、 各相关监管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厘清辖区各种经营主体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国庆、中秋、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
(五)各村(社区)、各相关监管单位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随时上报。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