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望远镇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望远镇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永政办发《永宁县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8年望远镇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六城联创,整体达标”要求,进一步推进望远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高全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我镇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
三、主要任务
(一)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完善统一权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四有两责”监管原则,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监管经费得到落实。
(二)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推进农业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设肉类、蔬菜等追溯体系,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立,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品较高,大力培育食品品牌。
(三)加强实施全程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责任,开展“放心食品工程建设”,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追溯责任,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及时依法召回不安全食品。
(六)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基本格局。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七)鼓励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水评。建立职业化检查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行动,粮食质量安全、农药兽药残留和耕地污染源头治理试点工作,推进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执行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的实现,成立望远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文君 望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学斌 望远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沈 波 望远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张 平 望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 耿 迁 望远镇市管所所长
方 勇 望远镇城管中队中队长
王 佳 望远镇党政办主任
张俊然 望远镇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志斌 望远镇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喜霞 望远镇物业办主任
沈彦明 望远镇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银市 望远镇综治中心主任
邹继永 望远镇安全专干
高万军 望远镇政权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孙佳星 望远镇政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闫 利 望远镇立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李 峰 望远镇永清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张建红 望远镇东位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杨 春 望远镇上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韩 飞 望远镇望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余合法 望远镇长湖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索进林 望远镇板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王永胜 望远镇通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何建海 望远镇丰盈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平 望远镇红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仁 望远镇西位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黄光斌 望远镇望远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 岩 望远镇蓝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韩 飞 望远镇唐湾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徐 珍 望远镇新银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 虎 望远镇银子湖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中华 望远镇立业春城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草拟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相关文件;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和对上联络以及验收考核评价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创建方案调整(2018年1月-2018年3月)
依据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标准(修订版)》的指标要求,调整优化创建方案,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全镇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制定重点工作落实计划。
(二)宣传氛围营造(2018年3月-2018年12月)
利用擎天柱、社区宣传栏、灯杆灯箱及食品经营场所设置广告、宣传标语、宣传画的方式,进行立体宣传;采用网站、微信群、网络媒体和公益广告的方式,进行平面宣传;利用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普及“六进”活动,进行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应急演练(2018年3月-2018年6月)
组织实施全镇Ⅳ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全面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各级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四)实施第三方测评(2018年6月-2018年8月)
迎接市食安办组织实施聘请第三机构对望远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三方测评,主要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创建工作知晓率和支持率进行调查问卷,掌握食品安全重点指标实际情况。
(五)建立会商制度(2018年1月-2018年4月)
会商制度为创建关键指标项目,主要针对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结果,实施风险隐患会商制度,解决和协调重大问题、整改对策,协调隐患排查和责任落实。
(六)食品安全状况分析评估(2018年4月-2018年6月)
对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分析评估,主要从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和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对辖区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进行自我评价分析,制定方案,落实整改。
(七)自查自评(2018年7月)
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逐条逐项自查落实情况,自评得分,自查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评情况。
(八)整体测评(2018年8月)
迎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专家和部门对望远镇整体创建工作情况的测评。
(九)问题整改(2018年8月)
对整体测评存在的弱项、短板和问题,进行集中限期整改,对指标进度和任务落实不够扎实、到位的,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十)区级初验(2018年9月-2018年10月)
迎接自治区食安委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
(十一)创建资料报送(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制度的要求,收集汇总创建过程和成效见证资料以及区级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报送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接受国务院食安委创建办的明察暗访和抽查(2018年12月)
做好国务院食安委创建办派出的明察暗访组和检查组的实际抽查。
六、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重要抓手,列入民生计划,落实党政同责,实施统一领导,确保创建目标任务完成。
2.强化责任,落实创建指标。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望远镇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并将各自单位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相关方案,以便于开展具体的工作。
3.瞄准群众需求,巩固创建成果。创建工作要抓住“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主线,守住“不出事”的底线,盯紧“更加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高线,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共建共享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长效机制。创建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创建工作协调会,并听取各责任单位每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将每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周一12:00前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创建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每周工作简报,向全镇相关各成员单位下发。
5.强化督查检查,严肃问责。镇政府督查室根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每半月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提请镇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