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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4/2020-0013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远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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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居民朋友: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系统已于2020年9月11日开通,现已可以缴费。

请各位居民注意,居民医保是交一年有一年,不缴费将无法享受相关报销政策。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到2020年12月31日截止,错过缴费期限不能补缴。为了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请已参保的居民到附近黄河农村信用社缴费,或使用“我的宁夏”APP进行缴费。未参保的望远镇户籍居民请到望远镇民生服务中心录入个人信息,进行参保。在望远镇居住的区外、非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请持所属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到望远镇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后,到望远镇民生中心录入信息,进行参保。

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参保对象,缴费标准为每人300元。低保、重点优抚对象、高领低收入老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三级中度残疾缴费标准为每人64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零缴费”。多重身份按照就低原则执行。

(请还未缴费的居民抓紧时间缴费)

永宁县望远镇民生服务中心地址:永宁县望远镇中心巷137号

政策咨询电话:0951-8428821

望远镇民生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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