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望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将“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河长办的指示,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推行情况
(一)河流基本情况
列入望远镇“河长制”管理的河湖水系主要有黄河(望远段)、干沟3条、湖泊湿地4处、支斗沟13条。干支斗沟涉及永清村、上河村、政权村、政台村、立强村、长湖村、通桥村、板桥村、东位村、望远村共16条78.9公里,其中:干沟3条(永二干沟、中干沟、永清沟)30.0公里,跨乡镇支斗沟2条(红丰沟、四三支沟)9.0公里,跨村斗沟5条(长湖沟、板桥沟、曹洼沟、上河腰沟、109复线边沟)24.7公里,不跨村斗沟6条(汪洼沟、四三二分沟、滨河路边沟、东位胜利沟、老板桥沟、板桥中心沟)15.2公里。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镇辖内的22条河湖全部落实了具体负责人,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乡级总河长,所经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村河长”,镇、村二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河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积极动员,全面落实。8月15日全镇召开了落实“河长制”工作动员会,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有镇、村两级河长33人,巡查员、保洁员68人。
3.设立河长公示牌,主动公示。为更好地落实镇、村两级河长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我镇共设置乡级、村级两级河长公示牌13块。目前,已全部制作、安装完毕。公示牌上公布流域图、河流名称,河段范围,河长、河道警长、村级河长、村级巡查员、保洁员姓名职务、整治目标和联系方式,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4.健全制度,强化考核。为进一步规范“河长制”管理工作,切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望远镇河长制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巡查制度,制定了督查验收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细则,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召开河长会议3次、开展巡查210人次、开展督查1次,确保全镇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5.统一要求,规范管理。一是全面落实河(湖)巡查制度。逐河落实河长、巡查员、保洁员,确定每月的10日、25日为集中巡查日,河长、巡查员、保洁员带红袖章上岗开展巡查、保洁工作。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日志”管理。印发了望远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日志,发放到各级河长手中,乡级河长、村级总河长负责做好所辖内县级、乡级、村级河(湖)的工作记录,村级河长负责做好责任村级沟道的工作记录。
二、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沟道清淤。结合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发动各村对流经辖内的县、乡、村级河道进行全面清淤、清障,确保河道畅通。共整治村级、队级沟道142.1公里,其中河长制斗、农沟39.9公里;机械清淤中干沟4.6公里。
(二)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组织河长、巡查员、保洁员对辖区河道内、沟坡内及两侧路、林带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沟道内的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重点对永清沟(永清段)南侧温棚区随意倾倒枯秧、烂果、烂菜叶进行了集中整治。二是完善巡监督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对露天焚烧垃圾现象“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三)全面开展排污口整治。坚持源头防治,对河(湖)两侧排污口进行摸排,重点对板桥沟两侧排污企业、小作坊进行实地走访、排查,取缔关闭污染比较严重的豆制品加工小作坊4家,从源头上遏制污水的排放,对河道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截流封堵。
(四)全面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一是逐河(湖)建立了“一河一档”、“一湖一档”管理资料;二是委托环保设计院以河(湖)为单元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
1.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健全河长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盲点问题。建立“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2.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联合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细化加密,科学设置,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根源、整改落实
3.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以村为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定期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认真落实资金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和河道警长、巡查员、保洁员等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与各单位对接,积极争取项目,加大河道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投入力度,切实做到河流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确保河流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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