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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4/2019-0013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11-05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远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望远镇2019年公租房初步审核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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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居委会:

    通过2019年10月29日对我镇上报的公租房居民进行入户走访核实,现将初步具备条件人员公示如下:

    1.张银风,西位社区

    2.马梦君,西位社区,(与望远派出所沟通,是统一划片的非农户口,需要本人作出一旦拆迁必须退出公租房的承诺)

    3.冯嘉彬,望远社区

    4.海涛,丰盈社区,提供在永宁县的社保单子,社保满2年,力成电器的劳动合同

    5.解丽英,红旗社区

    6.徐军,红旗社区

    7.马秀娟,唐湾社区

    8.王素红,新银社区

    9.杨海荣,新银社区

    10.陈小根,新银社区

    请以上人员准备填报相关资料和复印件:

    一、以上人员在满足上面条件的情况下,统一到永宁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带本人身份证,查询本人名下没有商品房,到住建局窗口,查询本人名下没有商品房备案;

    二、所有申报公租房的群众必须提供公租房申请原件(居委会盖章)和复印件;

    三、所有证件全部复印,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证(离异的是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有低保证的印低保证、残疾人证;两牢释放人员提供释放人员证件复印件;

    四、租房合同复印件;

    五、涉及拆迁的拆迁协议,卖方后提供卖房合同;

    六、此资料共一式三份,不退换本人。

    七、此表格正反打印。

    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11.5至2019.11.15为期10天,有异议的可以向望远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电话8428500,城建局电话8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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