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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4/2020-0011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28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远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望远镇2020年危房改造及土地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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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望远镇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有序完成各项任务,现就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立足本职,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一是53处不属“大棚房”违建图斑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53处违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违法情形于今年5月依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多次做群众思想工作引导自行拆除,后依照法律联合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自行拆除有难度的图斑进行了数次强制拆除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已拆除25处,占用耕地175.25㎡,占用基本农田4.9亩。后期,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新下发图斑核查工作,对违建进行进一步拆除。二是省部级新下发卫星图斑核查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模排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抽调镇村干部70余人,安排培训会议4余场,对自治区下发我镇4914、国家下发我镇的328个各类占用耕地建设房屋图斑逐一进行外业核实三是继续做好土地纠纷调解工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案件,除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劝导解释说服工作,避免一般性纠纷案件转化为恶性缠访、越级上访事件,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二、全面发力,危房改造助力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 

全面摸排农村住房,对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分类施策,边查边改,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一是“四类人群”危房危窑改造工作。经系统摸排,共鉴定“四类重点”人群住房1114户,按照“即增即改、应改尽改”的工作要求,先后改造完成446户.其中32户房屋D级户中分房安置27户,5户公租房安置;14户C级房屋完成加固。二是一般农户危房改造工作。 全镇共鉴定农村一般农户住房4725户,先后改造完成24户,其中13户D级房屋中分房安置13户,1户公租房安置;14户C级危房完成加固。 三是推进“抗震宜居”农房鉴定及改造工作。按照“抗震宜居”农房标准,全镇雇佣50余名大学生,抽调村队干部20余人,对农村农房进行逐一现场查看并录入抗震宜居住房信息摸排系统。对现阶段,确定改造的8户D级户除2户已完成上楼安置外,其余6户已搬离危房,居住在安全住房内。

三、落实责任,细化林带管护工作  

是强化管理,巩固绿化效果。加大日常绿化管护和执法力度,与专业绿化公司(宁夏绿豪源园林养护公司)签订唐六期养护合同,抽调专员定期不定期对林带进行巡查,今年以来,镇执法大队清运唐六期垃圾10余次,处理唐六期投诉15余单。二是细化养护标准,落实养护责任。制定养护细则、养护考核评分表,配备专干对公司日常养护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养护质量,做到林带养护定任务、定要求、定报酬、定奖惩。三是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完善养护设施。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完善配套设施。目前,唐六期段修建自吸泵房设计方案正在拟定中,预计明年4月完成滴管设备的铺设。同时,积极对接县林业局增加养护经费,待滴灌设施配套后,一次性完成树木补植。 四是下大力气整治唐六期林带。11月,动员全镇10个行政村、10个社区出动劳动力2000余人,对唐六期林带进行集中整治。清理林带杂草、杂物300余车。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宣传村镇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形成人人参与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尽快完善规划的审批工作

推动农村宅基地住宅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村建房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规划,继续做好农民建房的监督管理工作,制止各类违规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是继续做好2021年农村住房安全的摸排和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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