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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01010046XJ/2025-00036
  •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 望远镇人民政府
  • 有效
  • 2025年06月04日
望远镇永二干沟段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来源:望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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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远镇永二干沟段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NXHD[采]2025-038B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望远镇永二干沟段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99.623413万元,招标人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概况:为望远镇永二干沟段道路硬化工程,包含道路、围墙、涵洞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望远镇永二干沟段道路硬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望远镇永二干沟段道路硬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

2.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及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4 日1700分到20250612 1800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0604 日至20250612  (北京时间,下同)09时00分至1200分、14时00分至180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递交资料或发送资料至邮箱nxhdzb@163.com,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形式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

2)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把盖鲜章的报名资料原件一起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6 日 0930

递交方式: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461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16 日 0930

开标地点: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4617楼)

七、其他

最高限价(如有):996234.13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招标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本工程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址:宁夏银川市望远镇政通路D4

  人:王云龙

  话:130079963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银川金凤区上海西路461号六楼

    人:  宋泽宁、穆强、王红霞、马维成、程永霞

话:17625735538

电子邮件:  nxhdzb@163.com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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