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2005年5月,为更好管理我镇各村农户灌溉用水问题,我镇10个行政村成立了10个农民用水协会(属民间组织),并在县民政局进行备案登记。但近几年,由于各用水协会管理不善,连续多年未到县相关部门进行年检。截至目前,除立强村农民用水协会外,其余9个行政村农民用水协会已全部被撤销,为进一步加强各村用水协会管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原用水协会各项职能(包括人员、账目及资金等)由各相关村委会进行代替管理。
2.自通知印发起,各村委会尽快与本村原用水协会进行对接,将账目、资金等进行移交管理。
3.各村委会按照县巡视组对我镇用水协会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严格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加强账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农户灌溉用水工作能够正常合规运行。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