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8〕51号)和《关于印发〈永宁县望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9〕86号)文件要求,望远镇被自治区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下放给望远镇的行政职权事项共计85项,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现予以印发。
附件:望远镇权责清单目录(第一批)
中共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宁县司法局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 号 | 望政发〔2019〕200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22 | 索引号 | 640121-204/2019-00082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望远镇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按照《关于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8〕51号)和《关于印发〈永宁县望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9〕86号)文件要求,望远镇被自治区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下放给望远镇的行政职权事项共计85项,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现予以印发。
附件:望远镇权责清单目录(第一批)
中共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宁县司法局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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