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永蓝办发〔2019〕55号等相关文件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望远镇以净化空气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提高大气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对大气污染源日常排污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村(居)作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基本细胞的重要作用,设立专兼结合生态环境监督员,负责对大气污染源开展巡查,协调处理环境信访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成立望远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眭光武 望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司升阳 望远镇党委副书记
郭贵龙 望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各村(居)书记、各机关单位、学校负责人、各站所(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及督察。
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镇大气污染巡查小组负责组织对秸秆焚烧、建筑工地、堆土、裸露空地、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小散乱污”等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并及时汇总和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8428500),完善举报和监督检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范围内秸秆焚烧、建筑工地、堆土、裸露空地、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小散乱污”等大气污染源。针对农田、沟渠、垃圾池(箱)、堆土场、建筑工地、道路等重点部位抓好巡查、禁烧、围挡、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道路硬化、工地物料篷盖、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等方面的控尘措施。
(一)扬尘污染
1.建筑工地扬尘。重点排查所有施工工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施工现场及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洒水喷雾降尘、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6项规范化防尘措施,风力大于四级时,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土方开挖、拉运、房屋拆迁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总责。所有建筑施工均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举报电话等内容。
2.堆场扬尘。重点排查是否按照“谁堆存、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尘主体责任。建成区内堆场以清运消纳为主,对暂不能清运的采取遮盖、绿化等有效手段防治扬尘污染,落实率达到100%。
3.渣土车辆运输扬尘。联合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重点排查渣土夜间拉运,严厉查处不冲洗、不遮盖、洒漏等违规车辆,风力大于四级时,停止渣土拉运。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抓好源头治理。
4.卫生保洁。加强对镇区环境卫生保洁,环卫工人每天定时、定路段对街道实施保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洒水车每天定时定路段洒水降尘作业,清扫车定期进行清扫,通过每天不间断的保洁和不定时的检查和督促,使镇区道路卫生干净整洁常态化。
5.裸露地面扬尘。开展镇区裸露地面全面排查整治,对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裸露地面进行补栽补种,消除“斑秃”现象。对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空地加强监督和管理,逐步进行绿化、硬化等防尘措施,禁止在裸露空地上焚烧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杜绝车辆带泥上路,确保绿化工地文明施工。
6.禁烧秸秆、芦苇、垃圾等废弃物。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开发秸秆利用项目。积极做好冬春季秸秆禁烧工作,严惩“第一把火”。镇制定2019年秸秆等废弃物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处罚力度。
(二)开展燃煤锅炉(炉灶)综合整治
按照排查的所有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情况,再一次进行确定,逐步淘汰。加快对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市场、商户接通管道,进行集中供暖。并对全镇范围内燃烧不达标的生产生活锅炉进行整改,限期拆除。严格执行《银川市2019年燃煤锅炉淘汏和污染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按照银川市燃煤锅炉淘汰、治理清单,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实施燃煤锅炉拆除的,必须做到“烟囱落地、断水断电、炉体移位,不具备复产条件”的要求。实施污染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列入2019年重点任务交办单的燃煤锅炉淘汏、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务必按期完成。
(三)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
严格执行《银川市关于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银川市2019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在落实银川市“散乱污”企业治理清单的基础上,将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作为重点,完成2019年整治任务并开展新一轮的排查,确保不漏死角。成立督查小组对全镇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工生产企业和“三合一”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将望远镇辖区内的所有小微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停业整顿,凡违反通知规定,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主,由公安、消防、市管、住建、安监、环保等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认真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迅速组织动员,全面排查辖区或职责范围内的整治项目,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2.强化舆论宣传。利用宣传车,发动各村(居)通过发宣传单、微信等方式进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政策及知识的宣传;包村(居)领导到村(居)、企业,充分利用走访,向村(居)民、企业主宣传当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及重要意义,形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强大舆论声势。
3.强化督查巡查。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和镇综合执法大队每天安排专人不定时的对在建工地、粉尘严重加工企业、运输车辆、裸露空地堆放沙土进行巡查监控。制定全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一把手领导为第一网格员,逐级落实网格员责任,并由镇督查组严格对各村和社区巡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重点区域道路进行吸尘、洒水降尘。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