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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4-07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913D/2023-00048
发布机构 永宁县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科技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科技局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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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宁县科技局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永宁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和永宁县纪委、永宁县教体局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研究制定了《永宁县科技局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永宁县科技局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永宁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记录表

3.永宁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永宁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永宁县科技局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全区科技系统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科创字2023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纪发202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结合永宁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着力整治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治理和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治理工作永宁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围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三、治理范围

面向全中小学生(包括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的机构。

  四、治理任务

(一)培训资质方面

1.未经核准、未进行法人登记,或经营多种非学科类业务没有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准,证照不齐、私自开展培训,核准书未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

2.使用未经审批的名称,或擅自更改名称、办学地址、培训项目,超范围经营的。

3.未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没有实现全流程监管的。

(二)培训行为方面

4.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5.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不相适应,不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的。

6.违反《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阴阳培训材料”等行为的。

7.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

(三)师资条件方面

8.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老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任教的。

9.从业人员不具备科技相应职业(专业)能力,没有相应专业资质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资质未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未提供无犯罪证明的

10.聘用外籍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收费管理和其他经营行为方面

11.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未坚持公益属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合理,随意涨价或设定价格区间,收费项目和标准未报送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

12.收费未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未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和网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

13.存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的。

(五)预收费监管方面

14.预收费未进入或未全部(额)进入本机构托管银行收费专用账户,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没有做到“一课一消”的。

15.收费专用账户未向社会公开,没有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并提醒通过专用账户交费的。

16.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超过5000元的。

17.未按规定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或擅自删减合同中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规定内容的。

(六)广告管控方面

18.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广告牌、网络平台、微信群等刊登、播放校外培训广告的。

19.发布虚假违法培训广告,对培训效果做出明示或暗示性保证性承诺的,或以任何形式宣称或暗示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

(七)安全隐患方面

20.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机构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敷衍塞责,存在安全隐患的。

21.培训场所条件不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22.未在教室、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室、周边等场所配备无死角的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未设置明显提示性标识的。

23.培训场所实际使用面积未达到行业规范要求的,以及使用的培训器材不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3年2月开始,2023年10月底进行总结各项工作交叉安排、同步进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动员部署。制定《永宁县科技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永宁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自查自纠。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问题清单填写《永宁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记录表》,并形成自查报告4月13日前报永宁县科技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13后自查出的问题于每月21日前报送。县科技局每月25日前向市科技局、县专治办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报送线索台账及处置情况。

(三)认真检查。永宁县科技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认真检查,自查自纠是否全面,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对治理工作不扎实、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将进行通报。

()全面整改。紧盯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重点督查反馈的问题,督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到位;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五)调查处置。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协调配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送相关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分类处置,并建立专门台账,做好分析研判、跟踪查办工作,逐一对账销号。

()巩固提升。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分析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项落实落地,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及时成立组织为确保科技系统落实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成立由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学斌任组长,付有华、赵玉霞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玉霞、代文佳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永宁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消防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加强作风建设。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结合“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守纪意识,为营造“党风更廉、政风更清、教风更纯”的教育氛围,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联合教育、消防等部门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防疫、收费等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擅自从事学科类培训服务或培训机构设置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督促其及时予以整改或依法处置。要进一步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附件2:

永宁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机构名称


所在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培训项目

机器人、编程

人工智能

数学工程科学

□其他科技类

面向群体

学龄前(3-6岁) 义务教育阶段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无犯罪证明

□是 □否

是否发放

核准书

  

营业执照

□是 □否

是否纳入管理平台

□是 □否

培训规模

班数:  学生数:  从业人员:

场地规模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合同规范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培训资质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培训行为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师资条件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收费管理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预收费监管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广告管控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安全隐患

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描述)


是否整改

  

整改时限


附件3:永宁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回访日期:      

机构名称


所在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培训项目


上期检查

责令整改

问题清单


整改落实

情况(未整改原因)


是否需要

继续整改

是(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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