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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照永政办发〔2018〕67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团结西路街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原则。遵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政务居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政务居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真实公正原则。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正公平。
(三)注重实效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增强政务居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务、居务,又要维护社区的团结和统一。
(四)积极稳妥原则。推进政务居务公开工作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做到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不断提高。
(五)改革创新原则。要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群众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公开形式
(一)公开形式。主要以永宁县政府网站为主,另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也可以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二)公开程序。街道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各站室(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公开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街道党政办。(3)实施公布。党政办工作人员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开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站室(中心)、社区参照街道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内容
(一)政务公开内容
1、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职能等;(责任单位:党政办)
2、本单位标识为主动公开的正式公文;(责任单位:党政办)
3、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等;(责任单位:市民服务中心、卫计中心)
4、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综治中心、市民服务中心)
5、社会保险、低保动态、公租房安置、廉租补贴、公益性岗位及“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双拥”工作,就业创业、特困人群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资金数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民服务中心)
6、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医疗保险补贴的落实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卫计中心)
7、普法、禁毒、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等相关工作信息;(责任单位:综治中心)
8、服务窗口办理事项流程;(责任单位:市民服务中心、卫计中心、综治中心)
9、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项及其他重点工作信息。(各相关站室(中心))
(二)居务公开内容
1、社区居委会年度社会治理项目书执行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届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各项任务的实施情况;社区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网格员分片包户情况、服务时间、联系电话,工作办事程序和居民公约、社区服务指南、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等;涉及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劳动保障以及低保、公租房等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老旧小区改造征求意见建议等。(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成员的依法撤换、罢免和补选情况。(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3、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包括优抚、救济政策及其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的发放对象、条件、数额以及相应的办理手续。(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4、由社区居委会管理的社区服务项目、各类创建实施情况以及有偿服务的收支、接受外界捐赠等。(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5、凡属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应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6、经居民代表会议决定或居民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三)财务公开内容
1、街道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室)。
2、街道、社区固定资产明细、干部工资待遇、“三定两评”绩效考核情况等。(责任单位:党政办、财务室、各社区居委会)
3、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帮扶单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4、社区机构运行经费数额、使用情况;财务收支季度报表、资产及负债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便民利民项目的收支情况;各项创收及上级投入的社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责任单位:各站室(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二)要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依申请公开和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责任单位:各站室(中心))
五、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按照“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编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报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对外发布。(责任单位:党政办)
六、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开放日”活动
积极参与县政府“政务开放日”活动,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政务开放日”活动,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提升政府公信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政务居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室(中心)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政务居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促进落实。街道办事处定期对社区的政务居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或存在问题的社区将进行通报。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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