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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206/2021-00647
  • 团西街办发〔2021〕16号
  •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 有效
  • 2021年03月24日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县人大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
团西街办发〔2021〕16号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来源: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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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中心)、社区居委会: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县人大代表议案 重点督办建议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11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县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15号)精神,转由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1件、政协委员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意见建议1条。协办人大代表议案1件、重点督办建议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建议4件、政协委员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意见建议6条。请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办理。并就做好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集中反映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全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把办理工作做得扎实有效,街道办事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归口负责,各办公室(中心),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承办工作要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开展协办工作要鼎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配合承办单位。开展工作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确保高效完成办理工作。

二、确保进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街道将对办理情况严格执行月报制度,自2021年4月起,每月2日前责任部门将承办工作进度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街道综合办公室。协办工作按照承办单位或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各责任部门于2021年10月15日前高质量完成各项办理任务,由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情况,确保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重点督办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督查工作

各办公室(中心)、社区要通力合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规范程序完成办理任务。街道办事处将联合人大街道工委的对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报办理进度,列入年度考核管理范围。

附件:1.团结西路街道承办的相关提案、建议

   2.团结西路街道协办的相关人大议案、重点督办建议;政协提案、建议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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