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财政局:
现就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关于三公经费控制指标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永财发【2016】6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的通知,2016年下达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指标2.5万元,比上年度下达预算控制指标少1.5万元;“公车运行费”预算控制指标5万元,比上年度下达预算控制指标减少1万元。
特此说明。
永宁县杨和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