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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6/2021-0147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个人费用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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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2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21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30元/年。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有多重身份的,个人缴费按就低原则执行。缴费标准为:

缴费对象

普通群众

城乡特困供养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

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

缴费标准

330元

0元

60元

90元

120元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方式有银行营业网点柜台、便民终端、ATM机、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等,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大中专院校可在缴费期间,持经过院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缴费花名册》及电子数据,到当地指定银行缴费。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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