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做好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永宁县2019年污染防治工作安排的通知》(永党办发〔2019〕87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范围
(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1.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社区负责人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培训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确保目标任务与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区市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配合相关单位深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整治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加强对闲置超过3个月或未开发的裸露空地的监督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或使用单位对闲置空地采用临时绿化、硬化铺装、覆盖等防尘措施,消除建成区内大面积裸露空地,整治率达到100%。
5.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小加工作坊燃煤炉整治。
6.继续实施清尘行动。每月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全面清尘行动,监督检查各社区落实清尘行动,组织清扫和保洁力度,扩大清扫范围科学除尘,对背街小巷、城边村、居民小区等实现全覆盖。
7、加强秸秆焚烧和氨排放管控。建立辖区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关于发生焚烧秸秆等废弃物污染环境事件问责暂行办法》,依规查处秸秆等废弃物焚烧行为,建立秸秆等废弃物禁烧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安监站、各社区主要领导要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及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负有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及时调度,确保污防工作成效。各社区于每月18日前向街道安监站报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信息可采取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取得的明显成效。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