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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6/2018-4014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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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根据永宁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责任部门。

第三条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执行政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中心)主任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为中心、社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第五条 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所必要的经费,纳入本单位本年度财政预算,由街道财务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预算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 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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