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7日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2017年12月底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完成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95%的农村家庭、100%辖区内小区完成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现有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治理内容
1、以群众居住时间长的小区、棚户区、有人员常住的老旧住宅和居住出租房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民居类文物建筑为整治的重点范围和对象。
2、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村(社区)、棚户区、有人员常住的老旧住宅和居住出租房屋、民居类文物建筑改造工作内容,重点整治电气线路乱拉乱接问题,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
3、鼓励居民家庭、有人员常住的老旧住宅、农村家庭、民居类文物建筑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
(二)工作措施
1、依法履行电气安全监管工作职责。镇消防执法大队、供电所应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查互训、联合检查等机制,及时查处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各类电气安全隐患问题。镇消防执法大队检查发现电气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应按照《消防法》等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供电所要根据《电力法》等规定,依法对电力用户执行电力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所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应中止供电,并依法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疑为电气原因的,供电所应及时派出电力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2、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镇消防执法大队、供电所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定期抽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高配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等相关工种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人员配置的充分性、资格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检查电气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加强对电气管理人员、高配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电气安全知识、技能等业务培训和其他人员电气安全常识培训,推动纳入相关资格认定的培训考核内容。积极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兼)职电工作业人员。
3、将电气安全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各类网格组织,要将电气安全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参照《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进行检查,发动网格内村(社区)群众家庭、小单位、小场所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可以提请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电工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有人员常住的老旧住宅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4、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技防措施。杨和镇相关职能部门将积极推动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农村家庭、有人员常住的老旧住宅完成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作为消防宣传“七进”重要内容,积极协调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主要门户网站,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6、推动村(社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排查村(社区)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镇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各村(社区)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各村(社区)自行检查,排查辖区内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各村(社区)要按规定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老化、不合格电器、消防设施不齐全的居民及个体公布出来,并督促企业单位、居民家庭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各村(社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并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我镇将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小组,党委书记潘毅任组长,政府镇长许波任副组长,综治中心主任汪晓瑞、杨和镇派出所所长白晓峰、杨和镇司法所所所长沈青为成员,全面负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杨和镇政府,综治办具体负责办公室运行。
(二)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范围广、任务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每个阶段任务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形成整治的强大声势,确保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宣传声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各重点场所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将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分析排查情况,结合全镇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原因,研判电气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厘清各职能部门在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列出相关责任清单,为下一步火灾防范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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