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办公室(中心):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方案
目前,随着夏季气温炎热、学生假期即将到来,人们到河边嬉水纳凉、游泳等行为增多,不幸溺水事故教训沉痛。为有效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特制定如下防溺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永综治办【2017】42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整个夏季辖区内防溺水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一系列活动,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夏季防溺水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 波
副组长:汪晓瑞
成 员:杨丽萍 白晓峰 沈吉红 邸永红 马志海 陆占忠 康万林 王 建 张洪宁 李永新 李万成 李凤霞 黄志才
领导小组下设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
三、工作内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增强防范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坚决遏制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村(社区)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易发淹亡水域、地段进行彻底排查,清楚每处水域的位置、面积、水深等情况摸清底子;对辖区内重点湖泊、水库、河道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特别是易发淹亡水域和事故常发水域增加警示标志牌、安全宣传标语。建立村(社区)两委包片巡查劝导制度。对危险水域、关键时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劝阻群众勿入危险水域。在人们经常去游泳嬉戏、垂钓、取水等的湖泊、水域区域,就近存放旧轮胎、救生圈、150米粗绳索和长竹竿等自备救护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以防发生意外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下村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警告,限期整改,把预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将组织辖区内学校积极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等主题教育活动,宣传介绍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常识,宣传私自下水的危害性,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村(社区)干部要注重做好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切实做到“七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道、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通过平时镇、村干部走访入户,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把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督促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宣传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增强群众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增强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派出所、学校、村四级联防联动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协作和沟通衔接,切实加强河道、水库、湖泊安全管理及防溺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涉水域村进行突击检查,检查防溺水警示标语是否健全完善。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在湖泊、水库设立警示牌、或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包片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