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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 永宁县杨和镇
  • 有效
  • 2019年11月15日
杨和镇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来源: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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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办公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区、市、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现调整杨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镇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许  波     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汪晓瑞     镇武装部部长、政府副镇长

马鸿喜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  昕     镇综治中心主任

杨少林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勉维娜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路  飞     镇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主任

王少云     镇民生中心副主任

杨生军     杨和市场监管所所长

沈  青     杨和镇司法所所长

李  斌     镇卫生院院长

夏  洁     镇综治中心副主任

叶清华     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专干

贾亚鹏     镇综治中心干部

李万成     纳家户村党支部书记

纳金成     纳家户村委会主任

纳建国     杨和村党支部书记

杨小龙     杨和村委会主任

张雨军     南北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彦军     旺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吉荣     东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学忠     观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万红     红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建军     王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倪  军     永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眭  宽     惠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镇安委办),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由汪晓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叶清华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镇属各办公室(中心)、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制度措施、工作目标,为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五)组织研究需要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影响正常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危险源,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安委会。

(六)指挥协调和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镇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综合管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汇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三)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镇属各办公室(中心)、行政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四)协助镇安委会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督促镇辖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协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和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

(六)综合管理全镇各类伤亡事故,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所辖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八)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镇属各办公室(中心)、相关单位、各行政村主要职责

(一)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负责防疫安全及农药、种子等农资的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的安全监控管理与处置工作;

2.负责农机、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

3.负责各村设施园艺基地安全管理工作;

4.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城乡一体化办公室

1.负责镇辖区内地质勘探安全,做好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民生服务中心

1.协助安委会办公室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2.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配合镇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顿工作;

2.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工作;

3.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镇卫生院

1.负责突发应急事故的医疗救助工作;

2.负责辖区医疗(网点)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镇司法所

1.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行政村

1.负责本行政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排查处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将本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4.配合镇安委会、各单位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镇派出所

1.负责辖区烟花爆竹等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镇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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