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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2/2021-00429 文  号 杨政发〔2021〕52号 生成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杨和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杨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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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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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杨和镇人民政府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实施方案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根据永宁县安委办关于印发《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和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办发〔2021〕28号),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关于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传,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为引领,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月活动9月1日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为契机,结合8月份的入户入企宣传,在9月份查漏补缺,进行二次宣传,形成常态化学法局面。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责任时限:长期坚持

(二)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要把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责任时限:长期坚持

(三)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入户入企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宣传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入户入企活动,特别是要做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企业。并以专题会的形式积极组织所属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积极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责任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认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边检查边普法,强化企业对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认知。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责任时限:长期坚持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

认识学习宣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各分管行业(领域)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本部门、组织好所属企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内容措施,扎实推进,不得推诿怠慢,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及时总结经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经验做法,加强学习交流,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各项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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