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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宁县杨和镇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永宁县杨和镇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杨和镇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参改单位情况。杨和镇位于银川市永宁县109国道西侧原老武装部,属于正科级单位,主要承担全镇行政管理事务等工作,为机关单位。机构设置为“两办三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城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参改人员情况。杨和镇人民政府现有人员编制数23人,实有人数23人,参改人员21人,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未参加车改。其中正科级实职1人,副科级实职6人,副主任科员2人,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5人,科员及以下7人。
(三)改革前公车情况。杨和镇人民政府共有公务用车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1.广州本田CRVDHW6458,越野车,车牌号为宁AU7569,系镇党委书记保障公务用车;
2.华泰圣达菲SDH6450F,越野车,车牌号为宁AP3905,系镇人民政府镇长保障公务用车;
3.五菱牌LZW6381B3,小面包车,车牌号为宁AR4127,系镇政府机动公务用车;
4.五菱牌LZW6390QF,小面包车,车牌号为宁AUW859,系镇政府机动公务用车;
5.五菱鸿途LZW5621D,小面包车,车牌号为宁AFG366,系镇政府机动公务用车。
(四)司勤人员情况。杨和镇目前有司勤人员2人,为聘用人员。
二、公务用车保留情况
(一)保留车辆情况。杨和镇人民政府核定保留车辆为3辆。
1.广州本田CRVDHW6458,越野车,车号为宁AU7569,安排为杨和镇党委书记保障用车;
2.华泰圣达菲SDH6450F,越野车,车号为宁AP3905,安排为杨和镇政府镇长保障用车;
3.雅阁HG7201A(ACCORD 2.0 i-VTEC) ,轿车,车号为宁A65535,为车改后县人大调入车辆,安排为杨和镇应急公务用车。
(二)封停移交车辆。杨和镇人民政府封停上缴车辆为3辆。
1.五菱牌LZW6381B3,小面包车,车号为宁AR4127,原系镇政府机动公务用车;
2.五菱牌LZW6390QF,小面包车,车号为宁AUW859,原系镇政府机动公务用车;
3.五菱鸿途LZW5621D,小面包车,车号为宁AFG366,原系镇政府机动公务用车,申请报废。
三、司勤人员留用情况
杨和镇人民政府目前有司勤人员2名,为聘用人员,公车改革后保留乡镇党政正职主要负责人岗位实物保障用车2辆,留用人员程序公正合理。
四、参改人员补贴发放情况
杨和镇人民政府参改人员21人,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117号)的文件精神,我镇执行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分为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三档执行,补贴标准为正科级750元/月,副科级690元/月,科员及以下630元/月。
五、统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实际,杨和镇从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中统筹补贴总额的10%,用于集中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为使统筹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以事业编制干部集中程度及下乡频率为分配基础,其中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每月各分配500元,民生服务中心每月分配300元,由各中心主任根据中心人员当月下乡次数统筹分配,原则上谁使用私家车下乡多谁分配的数额多;
2.参加统筹资金补贴的干部及参加车改的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宁A65535应急车辆;
3.统筹资金结余部分用于未参加车改、未参加统筹资金补贴的干部集中下乡租车费用报销。由驾驶员、经办人填报出行派遣单,经分管办公室领导确认审批后,方可报销支付;
4.镇公务交通补贴单位统筹部分资金年底有结余的,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5.待事业编干部车改方案实施后,统筹资金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6.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杨和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实施时间及安排
(一)实施阶段。杨和镇人民政府封停移交车辆于2016年11月4日封停于单位大院固定停车位,2016年11月15日上交并集中停放至宁夏昊昇农机城,并将车辆手续随车移交。计划自11月1日起向全体参与车改人员发放车改交通补贴。
(二)巩固阶段。杨和镇人民政府保留车辆的使用安排优先保证领导的用车和重要中心工作、紧急突发情况处置工作的用车。现有车辆宁AU7569和宁AP3905主要用于保障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公务、会议和下村等公务使用。宁A65535主要用于保障乡镇政府应急公务使用。2名司机为专职司机,未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在非工作时间,公车必须停放在单位大院指定地点,因公外出执行任务无法返回镇停车场的车辆,应在安全的停车场就地保管。车辆的油料供应原则上采用加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须到其他维修厂维修的,需向党政办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成立杨和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并推动。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进行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及时有序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严格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审核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标准,严格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预算。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镇纪委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附件1:永宁县杨和镇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
附件2:永宁县杨和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
附件1
永宁县杨和镇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编制情况(是否在编在岗) |
职务 (以县委任命为准) |
职务 级别 |
工资 职级 |
公务交通 补贴标准 (元) |
统筹金额10%(元) |
|
1 |
周 文 |
男 |
在编在岗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正科 |
乡科级正职 |
750 |
75 |
|
2 |
李维新 |
男 |
在编在岗 |
党委副书记 |
副科 |
乡科级副职 |
690 |
69 |
|
3 |
司升阳 |
男 |
在编在岗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副科 |
乡科级副职 |
690 |
69 |
|
4 |
马少锋 |
男 |
在编在岗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副科 |
乡科级副职 |
690 |
69 |
|
5 |
吴 统 |
男 |
在编在岗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副科 |
乡科级副职 |
690 |
69 |
|
6 |
汪晓瑞 |
男 |
在编在岗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副科 |
乡科级副职 |
690 |
69 |
|
7 |
施 波 |
女 |
在编在岗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副科 |
乡科级副职 |
690 |
69 |
|
8 |
贾玉萍 |
女 |
在编在岗 |
副主任科员 |
副科 |
副主任科员 |
690 |
69 |
|
9 |
王 燕 |
女 |
在编在岗 |
副主任科员 |
副科 |
副主任科员 |
690 |
69 |
|
10 |
杨丽萍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副主任科员 |
630 |
63 |
|
11 |
刘玉兰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副主任科员 |
630 |
63 |
|
12 |
沈吉红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副主任科员 |
630 |
63 |
|
13 |
王 凯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副主任科员 |
630 |
63 |
|
14 |
周生祥 |
男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副主任科员 |
630 |
63 |
|
15 |
王少云 |
男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科员 |
630 |
63 |
|
16 |
马 远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科员 |
630 |
63 |
|
17 |
夏 洁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科员 |
630 |
63 |
|
18 |
赵晶晶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科员 |
630 |
63 |
|
19 |
吴 桐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科员 |
630 |
63 |
|
20 |
张 斌 |
男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科员 |
630 |
63 |
|
21 |
李佳琪 |
女 |
在编在岗 |
干部 |
科员 |
科员 |
630 |
63 |
|
合 计 |
13830 |
1383 |
|||||||
附件2
永宁县杨和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试 行)
为适应永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杨和镇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杨和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办法:
一、现有车辆宁AU7569和宁AP3905主要用于保障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公务、会议和下村等公务用车。宁A65535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应急公务使用。
二、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包括统一维修、加油、派遣等。
(一)驾驶员要按照领导要求和办公室统一安排出车,不得私自出车,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驾驶员应严格登记用车情况,包括: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等信息。
(二)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必须在司机室待命,保持通讯畅通,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禁止公车私用,严禁以公派名义驾驶公务车辆参加非公活动。如有违章情况发生,驾驶员必须自行处理。
(三)镇机关公务车辆修理实行报修制。公务车辆需要维修时,事前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告,由驾驶员填写维修报告单,并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报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车辆原则上一律实行定点维修,严禁在定点维修单位以外进行修理。特殊情况需要在指定单位以外进行修理的,必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四)规范车辆费用管理。严格规范公务车辆的费用管理,镇公务车辆的各种规费(保险费、检审费等)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公务车辆的清洗费用每车每月按50元报销。公务车辆因公出车的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由驾驶员凭票据实报实销。
(五)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制度。宁AU7569、宁AP3905、宁A65535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应停放于杨和镇人民政府大院。所有公车在非公务活动期间一律定点停放,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安排的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定点封存停驶。
(六)应急车辆宁A65535由镇党政办统一派车,派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出车范围在本镇范围内的,由镇党政办统一派车;出车范围超出本镇范围的,必须视情况报经分管或主要领导同意。周末及节假日期间确实因工作需要使用应急用车的,应由使用人员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同意方可使用应急车辆。
(七)建立公务车辆加油登记台帐。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镇财务人员适时向加油卡充值,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每辆公务用车用油的数量、金额和行车里程进行登记,并根据每辆公务车的实际车况,核算出相对准确的百公里油耗,作为用油和严格控制管理的重要依据。公务车辆实行刷卡加油,严格执行登记加油制度。各车辆的油卡全部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到合理用车,降低成本,节约用油。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用车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使用,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管理制度。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违规使用,严禁公车违规占用,严禁公车酒后驾驶。
镇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对发现公车私用、车辆转借他人、未按指定地点停放等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违规必纠、违纪必惩,确保杨和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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