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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2/2019-00034 文  号 杨政发〔2019〕35号 生成日期 2019-05-17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杨和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杨和镇开展城市困难群体排查主动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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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办公室(中心):

《杨和镇开展城市困难群体排查主动救助工作方案》已经杨和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开展城市困难群体排查主动救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底掌握我镇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与管理水平,健全主动发现长效机制,实施主动救助、积极救助,结合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永民发﹝2019﹞58号文件关于开展城市困难群体全面排查主动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全面排查、主动发现、积极救助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对全镇城市困难群体、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城市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综合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主动帮扶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城市困难群众摆脱贫困。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依靠村委会工作力量开展全面摸排。做好主动发现、政策宣传、监督反馈等工作。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救助咨询服务窗口,方便困难群众求助。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做好现行救助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多角度宣传开展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综合施策、积极救助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主动发现开展救助。对经排查发现的困难家庭,要根据其致困原因、救助需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处置,主动开展救助。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摸(5-6月)

各村全面摸排辖区困难群体,力求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将本村未纳入低保和低收入救助,但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重度残疾、医治重病、就学、下岗失业、就业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城市户籍困难家庭摸排出来于5月10日前将排摸的城市困难群体全面排查主动救助工作表电子版报至镇民生中心。自5月份起,每月5日前,将困难群体全面排查主动救助工作前一个月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镇民生中心。

(二)配合第三方入户核查评估阶段(6月30日前完成)

入户调查要全面深入,做到“两个不漏”,即: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和“三个不放过”,即:走访到户不见人不放过,困难人员情况不调查清楚不放过,针对问题不提出对策建议不放过。对调查评估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家庭,要按照致困原因分类建立台账,备注不符合条件的理由,一并提交。

(三)综合施救(7—9月)

1.分类主动救助。根据调查机构提交的调查评估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对部分家庭成员已纳入低保,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要集中办理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将其整户纳入低保救助。对基本生活权益受到侵害或存有隐患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要坚决纳入集中供养;对暂不愿意集中供养的,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跟踪了解掌握其基本生活情况,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对其他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困难的家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性救助。

2.全面分类分析。在全面排查,并采取主动救助帮扶措施后,将困难群众分为新增救助群体,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整户纳入低保的家庭,新增纳入低保、低收入、临时救助的家庭。审核审批不符合现行救助条件,但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列入观察名单的家庭和个人分类分项建立台账,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有效地开展“城市困难群体排查主动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城市困难群众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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