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批初步审核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杨和镇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举报。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
二、举报电话:8011254
三、联系人:刘玉兰
附件:杨和镇2021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