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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2/2021-0024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6-21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杨和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杨和镇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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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杨和镇在防返贫监测体系的基础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强化返贫预警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永宁县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筑牢“防线”、紧盯“红线”、兜住“底线”,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农村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和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困难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强化预警监测帮扶。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宏观政策调整、产业转型、市场价格波动、企业严重亏损等引起的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与易发生规模性返贫群体。

(二)监测范围。范围内的农村人口中重点监测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6000元的人群,以后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脱贫不稳定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因大病重病(以医疗机构确诊为准)②因灾③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⑤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边缘易致贫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的③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应当为收入高于监测值或家庭条件好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一般水平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风险。

(三)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监测范围: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单人户、老人户但其直系亲属家庭条件好的过度医疗治疗、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民主评议或公示过程中群众意见较大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佐证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按规定使用政策补贴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的

、监测方式与程序

(一)监测方式。为单位,采取农户自主申报、镇村干部排查乡镇研判预警等互为补充的方式,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1.农户自主申报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户对本户收入状况作出客观评价对收入减少的,或者预期收入有可能减少,可能导致年均收入低于当年贫困线的,可以直接向村委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填写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纸质申请书通过手机APP注册申报;拨打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申报。申请人必须作出书面承诺授权,便于查询核实其家庭资产和成员从业情况等信息是否符合纳入监测帮扶条件。

2.镇村干部排查、监测。村干部、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负责日常监测。行政村(社区)的村组长(或网格员)每月至少1次定期对本村组开展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日常摸排,将摸排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或农户直接向村两委反映存在困难情况,“两委”入户摸底并建立监测台账。每月20日两委研究监测情况并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两委和村监会联合会议审议,将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拟监测名单报乡镇审核。

3.乡镇研判预警。乡镇每月汇总各村类人口”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或村干部会分析研判类人口”易致贫返贫风险。如村两级可解决的,由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一级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级动态管理台账,并将类人口”信息每月26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监测程序。通过农户自主申报、村镇基层干部排查、监测、部门筛查预警等汇总的拟监测对象名单,须经相关工作人员等入户核实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经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上报级复核初审,乡镇会议研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上报乡村振兴局(县扶贫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农户承诺授权查询家庭资产(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和家庭成员从业与社保信息,符合条件的县级批准确定为监测对象,村两级按要求采集录入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乡镇负责组织制定监测对象“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安排监测单位、监测联系人建立帮扶结对关系、落实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对象,当年收入稳定超过监测标准的10%以上“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级入户核实、村民代表评议公示,级综合研判、乡镇会议审核公示,县级信息筛查抽验、专题会议审定公告”的程序消除风险,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完善帮扶措施数据后标注“风险消除”。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

、强化动态帮扶措施

坚持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相结合,对监测对象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需要时将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涉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预警风险的,结合乡村振兴,综合施策解决住房及饮水安全保障;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各村及时上报乡镇,乡镇及时向县级卫健医保部门反馈,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对因学预警风险的,要在全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因贫辍学的基础上,采取帮助申请助学贷款、协调假期临时务工等方式消除因供养大学生存在的预警风险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参照同时期脱贫户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对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医保缴费补贴;对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未享受教育补助的参照同时期脱贫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中有患大病的且在本年度内自费共计超过5000元的家庭,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住房鉴定不安全住房且无其他安全住房,同时无法享受永宁县危房改造项目的,对D级危房改造完成的按照30000元/户进行补贴,C级危房由镇统一加固;对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中有意愿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进行公岗安置,按照18000元/人/年的工资进行发放。

(二)精准施策动态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通过产业就业、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或纳入就业困难群体范围给予帮扶对于无劳动能力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落实抚恤金、五保金、低保金、养老金、残疾人补助、民政救助等政策增加收入具体参照《永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对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由乡镇负责向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镇和县级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于存在遭遇重大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预警风险的,采取贫保理赔、亲友帮助、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措施有效消除预警风险。

消除风险因户施策对于风险消除稳定的,一次性帮扶政策中止帮扶,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于周期性、约定事项的帮扶政策(如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等),一个周期完成或约定落实后,不再监测帮扶。消除风险户不影响过渡期普惠性政策享受。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开展监测对象定期回访返贫致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识别标准,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建档管理。坚持精准帮扶、重点突破,根据家庭困难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所有建档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都要及时确立村“两委”成员精准结对帮扶施策村干部要保证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帮助解决当前家庭重大困难。

、工作机制

(一)乡镇和村级组织帮扶。乡镇、村级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形成的有资产运营收益的,其收益分成向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三类人口”倾斜;运用其他资金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其资产运营收益应注重向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倾斜。

(二)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村镇“三类人口”困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三类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家庭人均纯收入方面的变化情况并进行分析评定。

(三)终止帮扶政策。“三类人口”不再符合各类帮扶救助保障条件的,村委会应当在1个月内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由杨和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直主管部门和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终止救助并进行县、镇、村“三级公示”。上级督查检查、暗访或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直主管部门或镇、村如在工作中发现不再符合救助保障条件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并告知救助对象。

(四)实行“三类人口”重大变故事项报告。镇、村如发现“三类人口”家庭成员发生大病、重大意外伤害、抚(赡)养人病故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实行“一户一策”精准管理。杨和镇根据“三类人口”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包括产业发展、兜底保障、“两不愁三保障”、技能培训等各项具体措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镇党委牵头抓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履行工作专责,把建立预警机制实施精准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镇、村要上下联动,各相关站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及时消除预警风险,确保监测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各村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类人口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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