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督导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考评机制,规范留守儿童督导员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使留守儿童督导员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根据督导员职责和工作目标,依照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机构
杨和镇设立留守儿童督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留守儿童督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刘瑾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马 远
成 员:王 燕、杨少林、马梅芳、刘 瑾、陈志梅
二、督查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奖罚分明的原则,以强化留守儿童督导员执行力为重点,全方位地开展留守儿童督导员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和方式
考核对象:各村儿童督导员
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分为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实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督查
结合包村工作,不定期到各村巡查,掌握各村日常工作开展以及服务留守儿童情况。
(二)专项督查
根据工作需要,就近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县局、乡镇部署的留守儿童、灾害信息报送、低保动态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上级安排的其它督查工作。
(三)季度考核
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中旬按照要求对各村开展考核工作时,对各村督导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与兑现留守儿童督导员生活补助金挂钩。
四、考核内容
(一) 留守儿童督导员职责
1.督导员做好留守儿童日常监管工作,规范相关档案管理,做到对象准确,底数清楚,情况明晰,家访记录齐全,活动内容有记录,有图片。(10分)
2.督导员要精准掌握本村留守儿童动态情况,每年的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向乡镇上报全村留守儿童新增、减少最新数据。(5分)
3.督导员每周进行家访一次,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生活保障情况,对生活困难对象及时进行帮扶。(5分)
4.督导员每周与留守儿童交流一次,及时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对留守儿童行为及时干预。(5分)
5.督导员每周要与监护人交流一次,及时掌握监护人履责情况,对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下及时处置。(5分)
6.督导员每周要督促留守儿童与父母电话交流一次,加强亲情关爱交流。(5分)
7.督导员每周要与就读学校班主任交流一次,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情况。(5分)
8.督导员要对发现的留守儿童的生活、医疗、学习、监护、安全问题及时紧急处置,主动向乡镇、县局报告。(5分)
(二)减灾救助工作
1.在灾害性事件发生后,立即对所在村、组形成的灾害进行评估,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何种灾害、人员伤亡、房屋倒塌、损坏程度做出判断,利用一切手段在第一时间内,上报辖区政府或县民政局有关人员。(5分)
2.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主动配合乡镇及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察,协助乡镇分发救灾物资、安置灾民。(5分)
3.主动协助乡镇做好本村贫困对象的社会救助工作,及时掌握群众情况;对因病、因灾等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临时救助。(10分)
(三)农村低保动态管理
1.主动协助乡镇、县局工作人员对新增低保对象的经济收入、车辆、不动产、工商信息、社保等情况进行调查。(5分)
2.主动协助乡镇做好本村低保对象的低保金标准调标、做好低保对象退出等内容的信息收集报送。(10分)
3.做好月度报表、公示等工作,及时归纳整理。(5分)
4.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四)老饭桌运行管理、儿童之家活动开展等其他工作。(10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督导员生活补贴发放情况与工作绩效挂钩,总分100,每分9元。对因工作不善,出现安全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不力,未及时上报死亡报表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性扣罚50元,年底对各项工作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奖励。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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