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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2/2019-0003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4-18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杨和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杨和镇开展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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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为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防范防控为核心,通过查源头、端窝点强规范、建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断强化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监管,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永食安发〔2019〕2号)文件各项要求,杨和镇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强化落实,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加强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街头咨询、散发传单等形式,对食品安全的有关政策、要求进行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横幅条3条,张贴标语1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通过宣传培训,促进了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局面,为校园周边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营造了有利的工作环境。

二、加大整治,确保各类食品安全
    一是全镇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村(社区)加大日常巡查次数,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的食品摊、红星工业园区、纳家户村、南北全村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小企业、小作坊、小商店27家,要求整改2家。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杨和镇综治中心联合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以食品加工厂、羊杂加工作坊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并对位于红星工业园内的豆制品加工厂和羊杂加工作坊进行查处。 

三、加大惩治力度,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自接到通知以来,杨和镇多次召开会议,专门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加强各部门合作,使整治出现良好成效。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联合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各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 

四、规范经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本次整治以校园周边的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村食品监管为重点对象,严查“五毛食品”等低价食品,切实履行责任,紧盯价格低廉的食品,加强辣条的生产监管,严格要求对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等问题进行检查,全面保障安全、卫生生产。以各单位营业执照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经营过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纳家户幼儿园、爱伊儿幼儿园园内食堂两家,辐射检查校园周边食品流通单位22家。总体情况呈现良好,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全、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检查人员均当场责令其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促使食品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营业场所规范有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安全意识淡薄,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不足。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一些企业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是少数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生疏。在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负责人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后期我镇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加强校园周围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各类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各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全面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为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4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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