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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2/2019-00073 文  号 杨政发〔2019〕70号 生成日期 2019-08-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杨和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杨和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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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办公室(中心):

《杨和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和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及《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宁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永政办通字〔2019〕7号)文件的要求。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一)本应急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二)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林场或者位于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辖区林带、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由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人员协调相关部门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掌握森林火灾火情、险情,建立健全精简、高效、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与职责。杨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森防指)是应对全镇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二)杨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长:许  波   杨和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苏志军   杨和镇人大主席

          汪晓瑞   杨和镇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吴  统   杨和镇纪委书记

          陈小艳   杨和镇政府副镇长

          马  远   杨和镇政府副镇长

          马鹏举   杨和镇政府副镇长

          王  燕   杨和镇纪检专干

          李建虎   杨和镇派出所负责人

          杨少林   杨和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尹冠华   杨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  昕   杨和镇综治中心主任

          王少云   杨和镇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梅芳   杨和镇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叶清华   杨和镇安全生产专干

          程晓军   杨和镇林业专干

          纳建国   杨和村党支部书记

          杨彦军   旺全村党支部书记

          李万成   纳家户村党支部书记

          姜万红   红星村党支部书记       

          刘学忠   观桥村党支部书记       

          马吉荣   东全村党支部书记

          张雨军   南北全村党支部书记       

          于建军   王太村党支部书记      

          眭  宽   惠丰村党支部书记       

杨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办公室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马鹏举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镇森防日常事务,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防指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森防指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灾信息的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三)镇森防指的主要职责:配合有关单位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特、重大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与上级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四)镇属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防指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协调好各中心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各村森林防火安全隐患问题台账的建立,做好相关应急救援人员信息资料的整理。

城乡一体化:执行森防指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灾信息的调度、处理;发生重大火情及时联系各村书记,确保第一时间得到准确火灾位置,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摸排着火隐患,及时督促各村整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森防指。

派出所:组织干警及时赶赴火灾发生地,参加扑救火灾,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镇纪委职责:负责对镇、村、队森林防火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救火工作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故意纵火的人员沟通协调公安部门予以惩戒。

民生服务中心:做好应急资金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

党政办:负责保障救灾指挥部交通工具及扑火救灾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负责信息上报等工作。

综治中心: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火灾知识安全教育,消除火灾隐患,协助派出所查处火灾案件,负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等工作。

武装部:组织各村基干民兵,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转移现场群众和扑火现场群众及伤病人员的治疗等工作。

村级职责: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全面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政策宣传,监督管理各村队小组长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情况;加强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及时解决问题隐患,对故意放火、有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四、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村要成立防火监测巡查队,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人民政府,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高发地的村要在一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到镇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

(二)镇森防办负责收集、处理各村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做出判断,向镇森防指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三)镇森防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提高森林火险、火情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救灾。

五、森林火灾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天气状况和监测情况,森林火灾预警级别为:重大(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六、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重大火灾发生后,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动员民兵应急分队、群众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镇森防办、镇森防办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镇森防指挥部,及时将本镇森防办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报送到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民政府。

(二)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镇森防办提出本预案报森防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紧急时,可由镇森防指挥部指挥长,做出启动本镇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即成立。

(三)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镇森防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迅速掌握重大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先期已采取的处置情况,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镇森防指挥部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的处置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四)余火看守。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现场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七、后勤保障

(一)综治中心、安全生产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二)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计生中心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伤情。

(三)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要积极联系电信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八、响应结束

(一)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二)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各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镇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三)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四)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附件:1.杨和镇森林防火救援队伍人员花名册

      2.杨和镇森林防火应急物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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