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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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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5年08月04日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04日 来源: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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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杨和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水旱灾害应对能力,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条例》《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银川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永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二、防汛抗旱工作的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办公室(中心)平战结合、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抗旱并举,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确保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抗旱工作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科学调度,优化配置,确保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三、防汛抗旱抢险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杨和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负责贯彻执行区、市、县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条例制度等,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协调指挥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长:司升阳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吴统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白崇东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马淑琴镇党委副书记

李政达   镇党委副书记

狄建勇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夏洁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文艳梅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周  飞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杨少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海涛  红星村党支部书记

李永新   观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建军   王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彦军   旺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吉荣   东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小龙   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倪  军   永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眭  宽   惠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万成   纳家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雨军   南北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和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周飞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在县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应急管理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分类管理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协调组织各村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组织和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通知各村、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开展会商或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应急管理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应急管理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村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收集、汇总、核实全镇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部门报告,为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二)镇属办公室(中心)主要职责

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村、办公室(中心)开展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将居民房屋、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部分企业水旱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并做好应急资金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

党建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健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转发县级相关部门的灾情信息等。负责收集、协调、宣传、报道及发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过程中的各类综合情况,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指导并组织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在汛旱情发生时,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旱情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并做好防汛抗旱科普宣传工作,播放防汛抗旱公益性广告,宣传防汛抗旱工作先进事迹等。

镇纪委职责:负责对镇、村、队防汛抗旱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查收、转发气象部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督促各村做好防汛救灾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等,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及时上报,经防汛救灾指挥部同意后,启动防汛救灾工作,及时统计报告灾情情况等。

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水毁和应急设施,确保水旱灾害发生时,恢复抗灾救灾能力。负责全镇粮食的收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灾初期各项物资先期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应急物资安全及安全区治安维护工作,做好与县应急管理指挥部信息沟通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疫情防控和伤员救治;及时向镇应急管理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综治中心: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和分配自治区、银川市和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武部:负责机械保障,做好随时待命准备;组织各村基干民兵,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防汛抗旱扑救工作。

杨和派出所:组织干警及时赶赴灾害发生地,参加灾害扑救,保障应急物资安全及安全区治安维护工作。

村级职责:出现灾情时,各村要尽快了解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第一手资料,半个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在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县政府;负责摸排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镇应急管理指挥部报告。

四、特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一)信息报告。各村接到水旱灾害事件报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向杨和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杨和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51-8456306)报告信息。一般水旱灾害事件信息报告不超过2 小时,较大及以上事件信息报告不超过1小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64 号)要求,事件发生后,各村在向镇政府和应急指挥办公室首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报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出发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或拟到达现场时间。

(二)响应措施。根据水旱灾害发展情况和需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搜救人员。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现场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挥现场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现场救援队伍要服从指挥调度,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2.工程抢险抢修。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事发地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迅速对事件进行控制,组织开展防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并立即向上级防汛主管部门报告。重要堤防的险情抢护、决口堵复和水库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抢险预案进行。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需要。

3.安置受灾群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转移安置受困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 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 水、穿衣、住宿等问题。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和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统筹辖区和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检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防御次生灾害。加强监测预警,防范因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更大财产损失。

6.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现场处置。由镇应急管理指挥部设立防汛抗旱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事件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等。

五、抢险纪律

(一)各村及抢险队伍,物资必须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各司其职,不得懈怠;全镇上下要牢固树立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的思想。

(二)没有指挥部命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发布警戒命令和撤离阵地命令,不得传播、散布灾情,险情消息;各村要及时准确地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水情等,不得出现差错。

(三)各抢险队伍,要严格岗位责任制,不得脱岗、离岗、断岗;各级责任人和党员、干部要亲临第一线,起到带头作用,不得临阵脱逃。

六、相关要求

(一)各村要严格按照镇上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做到人员、物资、工具、车辆四落实;应急救援队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防汛抗旱抢险车辆,要服从指挥命令,投入到抢险中去,不得借口推诿;发生灾情后,立即向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当日内将财产损失情况,书面上报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

(三)党员要从思想上做好准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不听指挥者要进行严肃批评,贻误时机者将严肃处分。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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