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规定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协调人口普查质量控制有关工作,确保全镇普查各阶段工作质量,杨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成立普查质量控制组,作为内设工作组,负责全镇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由杨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杨和镇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为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执行负责人。
一、人员组成
杨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普查质量控制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镇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担任,质量控制组成员由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员及各村第一书记组成。
组 长:张 昊
副组长:马 远
成 员:王 凯 马瑷珲 杨少林 刘 昕 马梅芳 路 飞 屠少伟
王文丽 李佳琪 秦晓平 赵晶晶 程晓军
二、工作职责
人口普查质量控制组应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要求,对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和验收,确保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一)在普查各阶段,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对普查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质量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系统性问题。
(二)在普查摸底、登记复查阶段,通过行政记录比对等方式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返回各相关普查员进行核实,据实上报进行修改。
(三)在普查摸底、登记复查阶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作验收。对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不予通过验收,督促返工纠错后重新进行验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严格按照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要求规范性开展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各阶段性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好相关工作、数据及普查资料的保密管理同时,务必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各自普查片区的宣传及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此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杨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