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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1-14 索引号 11640121010100427A/2022-00037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有效

杨和镇人民政府新录用人员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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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琰同志于20211月考入杨和镇,担任杨和镇政府收发文、人大专干一职,在其工作的一年时间里,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各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成绩。根据《关于试用期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该同志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做如下说明:

德:该同志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政绩观和的群众观。能够主动强化理论武装,做到学思用贯通、知行统一;能够筑牢宗旨意识,凡事顾大局、识大体,对于工作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能够自觉修炼道德品行,传承党的优良作风,继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能:面对基层工作,该同志能明确工作目标,在实践中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和理论修养,提高应对和解决各种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力求最大程度地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科学推动工作的有效力量。

勤:该同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积极弘扬勤政务实作风,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能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做好政策宣讲,及时解惑释疑,更好地服务群众。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苦干实干的精神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绩:该同志能够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担当作为,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身到工作中,不断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靠成绩展示能力、表现水平、塑造自我。

廉: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做到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在日常工作做到了搞团团伙伙,严守保密规定;二不搞弄虚作假;三不以个人身份和集体名义谋取利益。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和诱惑,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约束自己。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丁琰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经考核本单位认为丁琰同志已具备一名合格干部所应具备的条件,同意其按期转正。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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