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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保协议零售药店:
针对银川市2019年3月29日第36期《电视问政》反映出来的问题,根据《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对医保协议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对协议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协议零售药店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自查,对不认真进行自查、不能及时完整提供检查资料的违规医疗机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串换医保药品、保健品、日用百货等不如实上传医保刷卡数据的违规行为。
2、采取各种方法变相套取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基金的行为。各协议零售药店应当对2018年以来经营药品的购、销、存记录以及上传结算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导出电子数据必须与业务台账记录一致,并形成报表,以备检查。
3、协议零售药店以任何形式与日用百货超市(商店)、医疗美容院、健身会所、足疗店、养生堂等行业或场所连通,变相使用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费用。
4、是否存在违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协议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737号)的行为。
5、是否存在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其他规定。
二、稽核复查
从4月1日开始,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将对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稽核复检。对不认真进行自查、不能及时完整提供真实检查资料的,经复核查实具有骗取医保基金的协议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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