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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协议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7日起组织工作人员分三个考核组对全县106家(3家暂停除外)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并结合平时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评定打分,经研究考核优秀的有16家,情况良好的73家,较差的13家,问题突出的4家,现将考核结果及相关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考核较好的定点零售药店
启元药店(永宁)、永宁县望远镇福康药店、宁夏医正药业有限公司玉泉营大药店、永宁县杨和镇顺和堂大药房、永宁县博宇大药房、银川老百姓大药房永宁店、宁夏爱利春医药有限公司永宁一分店、宁夏古方医药有限公司永宁南市场店、宁夏古方医药有限公司永宁蓝山帝景店、宁夏健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宁二幼店、宁夏朝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宁三分店、宁夏普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宁华康店、永宁县普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萍康店、永宁南街药店、宁夏永欣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康药店等16家零售药店进销存管理较规范,账物相符,医保标识明显、宣传服务到位、药品管理到位、无串刷药品现象、整体考核情况良好,给予表扬。
二、考核较差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处理意见
宁夏恒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永宁县望远镇正泰延大药店、永宁县望远镇友和大药房、永宁县御春堂大药店、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杨和店、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宁总店、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健安康店、宁夏朝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宁二分店、宁夏朝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宁一分店、宁夏川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昇健大药房、宁夏普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齐康店、永宁县普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禾康店等12家定点零售药店有药品串刷现象。
处理意见:责令以上12家药店在本通报发布一周内给医疗保障局报送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在2020年3月31日前整改到位,若到期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将暂停医保刷卡业务。
永宁县宁丰老百姓健康药房、宁夏金溪堂大药房有限公司2家定点零售药店有药品串刷现象,摆放了非药品类物品。
处理意见:对以上两家药店提出警告,责令在本通报发布一周内给医疗保障局报送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在2020年3月31日前整改到位,若到期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将暂停医保刷卡业务。
三、考核差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处理意见
永宁县德仁堂大药店、永宁县杨和镇得康堂大药房、宁夏九禾春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闽宁市场店、永宁县一心阁大药房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有药品串刷现象严重、摆放非药品类物品现象严重、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执业药师、药品质量负责人未变更。
处理意见:对以上4家零售药店在本通报发布一周内给医疗保障局报送整改方案,暂停一个月期限的医保刷卡业务。
以上考核结果及相关处理意见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过此次考核,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日趋完善、串换药品情况明显好转、柜台摆放非药品类物品现象逐渐减少。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定点药店严格遵守协议文本、规范操作、诚信经营、做得较好的药店再接再厉,做得不足的药店加强整改,为参保人员购药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的医保服务。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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