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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协议医药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提高广大参保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0〕79号)要求,在全面做好试点医药机构测试应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意义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签发的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是参保人员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标识,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一人一码,一单位一码,全面适用于医保各项业务。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列入了国家医保局2020年工作要点,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还为做实参保数据、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县统一、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优势,不断提升全县医保服务水平。
2020年11月20日前,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完成系统更新,实现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扫码测试,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2020年12月31日前,全县实现40%以上本地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三、工作任务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环境搭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及合作金融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展码激活工作。具体为:
(一)通知印发后,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动员本系统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微信、支付宝及医保电子凭证合作金融机构手机银行APP,全面完成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工作。
(二)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利用定点医院预约挂号、门诊导诊、检验检査、住院结算等环节,推动就诊患者和家属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采取门店张贴海报、播放视频、会员信息推送、购药扫码优惠等市场化手段,提高定点药店激活覆盖率。
(三)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配合做好终端设备升级及其他联调测试工作,要切实担负起本县医保电子凭证展码激活和推广应用职责,采取多种措施,会同医保电子凭证合作金融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展码激活和推广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保电子凭证是展示医保部门新窗口、新形象的重要抓手。各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展码激活和推广应用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推进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引导参保群众正确使用。
附件:协议医药机构动态库下载链接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协议医药机构动态库下载链接
各医保协议医药机构需更新医保接口动态库nxmi.dll医保电子凭证专用动态库NationECCode.dll,下载时要注意根据操作系统的位数(64位/32位操作系统)下载相应的文件,下载链接见:
http://10.150.4.11:8080/fireframeweb/update/NationECCode64.zip;
http://10.150.4.11:8080/fireframeweb/update/NationECCode32.zip;宁夏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ylbz.nx.gov.cn)下载专区。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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