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0-12-22
来源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解读单位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宁夏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政策问答》宣传材料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各市、县(区)医保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便于各地落实工作中更好的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我局制定了《宁夏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政策问答》,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和各单位在宣传培训中参考使用。

法政咨询电话:综合办公室:0951-8778036  待遇支付:0951-8019760  医保征缴:0951-801959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 14:0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