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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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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1月30日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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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宁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53号)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医疗保险事业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医疗保障局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通知公告2条,部门动态1条,部门文件3条,重点工作6条,机构职能1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1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资金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医疗保障局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加强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及时公开信息,做到全面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通过多种措施公开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大病保险、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救助等医保政策,提高广大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增强参保缴费积极性。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医疗保障局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5条,申请人申请闽宁镇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已进行答复。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力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各种媒体的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我局把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网站维护,严格按照公开目录、《条例》,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府文件、法规公文、工作计划、社会保险、工作总结、政策解读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知晓。

2.新闻媒体。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永宁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和美永宁等新媒体平台,安排专人及时在平台发布重点工作动态信息、工作报告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3.传统媒介及政府信息查阅点。医疗保障局在单位设有政务公开栏,在医保窗口放置医保政策宣传彩页等,及时公开各项医疗保险惠民政策。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并常抓不懈,研究制定了《永宁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重点工作、理顺工作思路、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2.强化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中心绩效考核体系,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实行政务公开问责机制,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及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

3.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4.重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永宁县医疗保障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主动,不能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一是加强思想认识,确保公开力度与公开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各科室的年度考核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及时公开,确保公开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确保公开效果。实时公开工作动态、医保领域政策信息、医保业务公开办理、公示公告等信息,确保日常工作的透明和公开,更好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聚焦便民服务,提升咨询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渠道,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大厅医保窗口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医保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受理群众业务办理并解答医保政策相关问题,为群众提供“一窗口、一站式”便捷服务。密切关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民生领域的政务舆情,及时回应、有效应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单位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永宁县宁丰街与永康路交叉口(电子邮箱ynxybj8@163.com;邮编:750100,电话:0951—8778036;传真:0951—877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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