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宁党发〔2008〕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加大对“少生快富”项目帮扶力度,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为计划生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优先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各相关部门落实帮扶任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通过物质和精神激励,帮扶、救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项目户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帮扶工作对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帮扶、救助计划生育家庭作为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认真落实到位。
二、部门任务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任务到位、资金到位,全面完成帮扶工作任务。现将“少生快富”项目户帮扶任务(共52户)分解如下(具体帮扶名单见附件):
教体局:5户 民政局:5户 财政局:5户
人社局:5户 水务局:5户 农牧局:5户
林业局:5户 卫计局:5户 扶贫办:5户
总工会:3户 残 联:4户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帮扶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惠民项目实施情况,对分配的“少生快富”项目户进行捆绑帮扶。每户帮扶资金不低于3000元。
(二)各乡镇(街道办)要深入“少生快富”项目户家中,掌握帮扶、救助对象家庭状况,结合当地生产特色及项目,根据计划生育“少生快富”项目户家庭的致富愿望和生产意愿,积极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快帮扶对象脱贫致富步伐。
(三)各乡镇(街道办)和帮扶、救助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户、到人,抓出成绩。各部门帮扶落实和救助情况将纳入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
(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乡镇(街道办)及帮扶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对实施好的单位年终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单位给予通报,并将各单位帮扶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综合考核。
附件:永宁县“少生快富”项目户帮扶对象人员名册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