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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0/2020-00120 文  号 永脱贫领发〔2020〉4号 生成日期 2020-03-16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关 键 字 脱贫攻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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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永宁县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永宁县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永宁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3月15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

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现行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在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排查、挂牌督战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考核评估、经得起舆论监督,确保与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四查四补”工作内容与任务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工作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具体工作任务

1.排查各乡镇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未开工复工而滞留在家情况,县内移民无法复工上岗情况。

工作措施

积极对接各地用工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组织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稳岗定点输出就业;妥善解决扶贫企业复工复产困难问题;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开发公益岗位、项目建设用工发动本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帮助出不去的就业困难人员就近有序返岗转岗就业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2.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重点排查特色农产品、蔬菜瓜果滞销情况,养殖园区、养殖户饲草料贮备与供应情况,牛羊等补栏出栏情况。

工作措施:

1)加大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产业扶贫支持力度,加强周边各类大型商超协调做好贫困村设施蔬果的生产种植,保障市场供应。做好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搭建农副产品进机关、社区、商超平台,积极帮助设施园区拓展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四季鲜”“新体物流”“华润贸易市场。深入推进消费扶贫,组织好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解决销售难问题。积极恢复春季农业生产秩序,认真做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做好产业发展和农资储备,保障农业持续发展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扶贫中心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4底前

2)着力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保”等扶贫惠农金融产品服务,满足生产发展需求。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扶贫中心财政局

责任单位:金融机构、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4底前

3.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

工作措施:对未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贫困户、边缘户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保、养老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

牵头领导:马占山 

牵头单位:县扶贫中心、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社保局、医保局、卫健局、残联、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

4.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

工作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利用“空中课堂”保障贫困户子女学习需要,降低因疫误课误学风险,同时排查是否存在辍学风险学生;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配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慢性病签约、新冠肺炎治愈后续跟踪等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

牵头领导:马占山

牵头单位:卫健局、医保局教育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

5.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已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受影响情况。

工作措施: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加快推进扶贫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复工;项目建设用工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暂时不能开工的,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工期的影响。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扶贫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4底前

 (二)“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查找漏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

具体工作内容:

1.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贫困户,包括政策性移民、自发移民以及黄羊滩、玉泉营农场的常住农村居民等存在的漏人漏户问题,以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该统计的统计了、应该统计的未统计。

工作措施: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对漏评错退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对错评的立即纠正;及时更新、修正、完善建档立卡数据。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扶贫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4底前

2.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特别是2019年以前脱贫户各项指标是否稳定达标,有无漏项。

工作措施:

1)因户因人综合施策,全面解决“三保障”漏项问题。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卫健局、教育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医保局、水务局、扶贫中心、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

2)做好到户到人产业发展、务工就业精准帮扶,逐条逐项限期整改销号,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

3.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的现象及问题

工作措施:

1)开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问题自查自纠,对历年扶贫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和脱贫攻坚项目实施验收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整改。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审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扶贫中心、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长期坚持

2)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王立平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长期坚持

4.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

工作措施: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贫困人口或边缘人口较多、脱贫难度较大或遗留问题较多的非贫困村、移民村(社区)实行挂牌督战。

牵头领导:杨宝文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社保局、医保局、卫健局、残联、扶贫中心、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6底前完成

(三)“查短补齐”。紧扣全面脱贫摘帽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具体工作内容:

1.排查乡村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标且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及时有效治疗的需要;患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得到符合政策且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贫困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敬老院、公租房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工作措施: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教育

责任单位:各乡镇

    2)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以文化活动推动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落实新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三留守”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马占山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教育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残联团委工商联、妇联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长期坚持

2.排查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稳定达标保障到位(水量、水质、取水距离与供水保障率),农村动力电与通信网络是否按需覆盖到位。

工作措施: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供电通讯企业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5月底前完成

3.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移民社区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常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在劳务移民小区派驻驻村工作队,提高县直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见成效。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派出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长期坚持

4.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

工作措施: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整合资源加大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培育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体系,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长期坚持

(四)“查弱补强”。重点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查找发现一些弱项,对不达标的要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得硬。

具体工作内容

1.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3700元(2019年)、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调查结果按季度推送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

工作措施: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扶持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减贫带贫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消费扶贫,拓展增收渠道。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调队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商投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2.排查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移民群众的利益联接机制;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引导移民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或就近在扶贫车间工作,开发设立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确保不出现零就业家庭;加强移民村(社区)管理服务,推广网化管理模式落实各项综合保障政策,促进移民群众融入当地社会,实现移民“稳得住”。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人社局民政局、扶贫中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医保局、卫健局、残联闽宁镇、望远镇、李俊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取得显著成效11月底前完成

3.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整村)发展状况

工作措施: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存在的弱项进行排查,因村施策,确保全部达标。

牵头领导:孙佳永

牵头单位:县扶贫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完成

4.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自治区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完善减贫带贫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贫困群众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健全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扶贫中心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人社局、文旅局、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2)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牵头领导:任丽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人社局、文旅局、扶贫中心、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0年5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工作方式与进度

各乡镇要挨村(社区)挨户开展四查四补做到县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四查四补相关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2020年3月初—3月中旬制定完成县乡(、村三“四查四补”工作方案。

3月中旬—3月底,各部门、各乡镇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排查,列出清单。

4月—4中旬,各部门、各乡镇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针对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立查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各部门、各乡镇要边查边补、边查边改,所有整改工作必须于5月底前完成

4月中旬—4月底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工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各部门、各乡镇整改情况开展1次阶段性督查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有关部门和乡镇。

5月初-5月中旬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和问题清单对账销号,完善档案资料

5中下旬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实地督查“四查四补”、中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情况。

6月份,为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开展实地督查做准备根据自治区反馈问题持续开展问题整改

下半年,持续巩固“四查四补”成果,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全面验收

(一)坚持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决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决不能缓一缓、停一停,要全面精准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举措,算好时间账、任务账, 创新工作方式,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收官之战有序推进。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脱贫攻坚回头看、挂牌督战相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四查四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两委”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社区)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作用,建立健全防贫返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落实分级挂牌督战,各有关乡镇要根据我县挂牌督战方案制定本乡镇方案,并指导相关移民(社区)制定(社区)级方案,明确乡镇、村(社区)级督战领导和完成时限各乡镇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3日前上报至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认真整改“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解决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以及“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扶贫、“十二五”劳务移民多代多人、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防止返贫等影响脱贫质量与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实地排查与数据比对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县直相关行业部门扶贫部门脱贫攻数据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比对,驻村帮扶干部和村两委及时开展实地排查核实、解决问题。自治区上半年将开展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中央、区市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县镇村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扶贫责任。要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开展进村入户摸排工作,到村项目全面铺开,帮扶措施全面落实,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乡镇、各村组织负责人作四查四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事求是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短板弱项亲自抓、亲自办,绝不能有懈怠心理和畏难情绪,更不能敷衍了事,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三)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将“四查四补”与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督查暗访、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和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必须彻底解决,确保2020年上半年整改任务全见底、反馈问题全清零。

(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务实苦干、真抓实干,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要建立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长效治理机制,大力整治脱贫攻坚补短板工作中敷衍塞责、不严不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以作风攻坚战保脱贫攻坚战。


 

附件

脱贫攻坚“四查四补”与挂牌督战进度统计表




单位(盖章):    乡   村

时间:







序号

排查内容

A.脱贫攻坚四查四补

B.脱贫攻坚回头看

C.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督查暗访、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



排查问题

正在整改

完成整改

排查问题

正在整改

完成整改

反馈问题

正在整改

完成整改



合计












1

两不愁三保障












2

产业扶贫(光伏、电商、消费扶贫)












3

就业扶贫(扶贫车间、技能培训、公益岗位)












4

移民后续发展












5

综合保障兜底












6

金融扶贫












7

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资产收益扶贫)












8

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9

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10

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帮扶












11

闽宁协作定点扶贫与驻村帮扶












12

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13

贫困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14

贫困村基层治理与乡村建设












15

非贫困村达标












 

脱贫攻坚“四查四补”与挂牌督战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单位(盖章):     乡(镇)    村

时间:






序号

类别

排查内容

排查问题类型

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1

查损补失

排查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本地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就业扶贫)








2

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产业扶贫、金融扶贫)








3

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综合保障兜底、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帮扶)








4

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两不愁三保障








5

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脱贫攻坚(库)项目建设)








6

查漏补缺

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贫困户,包括政策性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城乡结合部、老灌区、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等存在的漏人漏户问题,以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该统计的统计了、应该统计的未统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7

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特别是2019年以前脱贫户各项指标是否稳定达标,有无漏项。(两不愁三保障








8

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








9

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帮扶)



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贫困人口或边缘人口较多、脱贫难度较大或遗留问题较多的非贫困村、移民村(社区)实行挂牌督战。

县委办、

政府办

20206月底

制定下发《永宁县选派十二五劳务移民帮扶责任人实施方案》(永党办发〔202017号)、《永宁县解决十二五劳务移民多代多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永党办发〔202020号)、《永宁县解决十二五劳务移民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永党办发〔202021号)等文件,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快4个移民安置区户籍迁转、低保社保、就业创业、多代多人住房困难、房屋确权等工作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成多代多人各项相关工作,9月底前完成保乐力加移民安置区整体搬迁安置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挂牌督战及四查四补工作目标任务。另外,制定《永宁县关于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实行三类标识预警管理办法和乡镇组织帮扶、动态监测管理、终止帮扶政策、两类人口重大变故事项报告、一户一策精准管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易贫人口不致贫。


10

查短补齐

排查乡村小规模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标且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及时有效治疗的需要;患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得到符合政策且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贫困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敬老院、公租房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贫困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11

排查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稳定达标保障到位 (水量、水质、取水距离与供水保障率),农村动力电与通信网络是否按需覆盖到位。(贫困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12

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社区)或撤并建制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贫困村基层治理与乡村建设、闽宁协作定点扶贫与驻村帮扶)








13

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贫困村基层治理与乡村建设)








14

查弱补强

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产业扶贫)








15

排查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移民后续发展)








16

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标准。(非贫困村达标)








17

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注:排查问题类型选择填写为字母代码(可复选):A.脱贫攻坚四查四补B.脱贫攻坚回头看C.反馈问题整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与完成情况描述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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