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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00100856505/2023-00027 文  号 银党发〔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4-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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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3〕1号)部署要求,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对标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目标任务,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县(市)区粮食生产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1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68万吨以上。坚持“四水四定”,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粮粮、粮菜、粮饲”等麦后复种模式。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稳定提升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水平。完善产粮大县政策支持体系,在市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等方面给予倾斜。提高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好种粮农民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在订单农业、加工增值、产品营销等关键环节精准扶持,提高农民种粮综合收益。开展粮食储备库及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推动信息技术与粮食传统产业相结合,不断提升涉粮领域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粮油产品品种品质品牌提升,争取3个以上产品入选“宁夏好粮油”。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动粮食全链条各环节节约减损取得实效。

(二)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坚持农产品保供既保数量,也保质量、保多样。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扩大优势品种种植规模,推广“鱼菜共生”发展模式,强化四季稳定生产和均衡上市能力,冷凉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61万亩、153万吨,打造一批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和京津冀都市圈绿色蔬菜直供基地。扩大牛羊肉和禽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稳定苜蓿、青贮等饲料生产,加快养殖业扩群增量,奶牛存栏达到28万头,生鲜乳产量达90万吨以上,肉牛、肉羊饲养量分别达到26.6万头、217万只。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扶持发展一批工厂化养殖车间和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水产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分别稳定在10万亩和7.8万吨以上,水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牢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坚持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足额带位置下达到地块,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终身追责。全面推行“一地一码”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已经在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非粮作物的,依法依规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建立以产能为依据的补充耕地核算机制,确保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大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和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持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加快推进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大力推广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不断规范终端用水管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以上。全面完成土壤“三普”,加大中低产田和盐碱地改造,不断提升耕地地力等级。

(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力度。强力推进种业振兴,加快实施粮食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建粮食种子产业集团。依托良种繁育核心企业和专家院士工作站,加大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强强联合开展灵武长枣、黄河特色经济鱼类等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和提纯复壮,加快推动高产奶牛活体采卵—体外生产胚胎高效批量繁育、设施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广转化应用,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培育农业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6家以上,农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以上。强化葡萄酿酒作业、枸杞采摘等新型农机装备示范推广力度,扶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以上。加大物联网、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运用,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园3个、智能农机示范园1个,用科技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植保、收获等新机械新产品试点补贴政策。

(五)增强防范和应对农业重大灾害能力。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业防灾减灾工程短板,提升抗旱、防汛、防病、防虫、防冻、防冰雹等应急处置能力。立足抗大旱、防长旱,加强沟渠疏浚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及救灾物资储备。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定人。落实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分区防控措施。在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做好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及科普宣传。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

三、集中精力扶持和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一)推进“六特”产业做优做强。按照“一产抓特色、二产抓延伸进而抓集群、三产抓扩容、整体抓提升”发展要求,大力实施产业提质升级行动,细化完善“六特”产业帮扶政策,压紧压实产业专班工作责任,着力在“土特产”上下功夫、做文章、见实效。启动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行动,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引领、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等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加大葡萄酒品牌性宣传推广,举办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经销商大会。强化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实施葡萄酒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建设葡萄酒产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和银川产区线上VR实景展馆。全年新增酿酒葡萄种植1万亩,力争酿酒葡萄产量达到9万吨。枸杞产业坚持龙头强杞、科技兴杞、质量保杞、品牌立杞、文化活杞,加快打造中国枸杞精深加工基地。牛奶产业重点推进高产奶牛育种核心技术攻关和蒙牛西北奶产业全产业链百亿集群等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高端奶产业基地。肉牛滩羊产业坚持“高端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思路,重点抓好规模养殖、良种繁育、品质提升,着力打造高端牛羊肉生产加工基地。冷凉蔬菜持续优化区域布局、延长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抓好标准园和集配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发展预制菜产业,建设智能化数字化设施园区,努力打造西北高品质冷凉蔬菜基地和全国重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支持贺兰县加快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力争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产业综合产值分别增长15%、10%、10%、4%、5%、5%以上,持续巩固提升农业发展良好势头。

(二)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牢固树立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项目化思路振兴农业理念,着力打造一批智能化养殖园区、标准化种植基地,谋划和争取一批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强村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高标准原料、高效益加工、高效能物流、高科技支撑、高质量品牌的农产品加工(涉农)园区和集聚区,促进特色产业全链条升级。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2%以上。加快推进恒生西夏王葡萄及葡萄籽深加工、富杨年产13000吨乳粉及乳制品生产加工、塞尚高标准数字牧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更多农产品实现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深入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加大与国内重点龙头企业对接力度,力争落地5-8家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示范带动强的农业领军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深入推进新“三品一标”建设。纵深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冷凉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品质指标和标准制定,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完善优质粮食、枸杞、牛羊肉等农产品生产加工团体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逐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全覆盖,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过程转型,支持发展生态高效适水产业,推广“设施养鱼+稻渔共作”综合种养等技术模式,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集中连片老旧设施温棚改造提升。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实现定人定责乡(镇)达85%以上。开展农业特色品牌提升行动,举办农产品品牌创意大赛,遴选一批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一次性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4万元、3万元、1万元支持,新增“三品一标”认证30个。积极参加“宁夏品质中国行”推介活动,办好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借助宁夏名优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银川农产品电商直播等平台,持续提升“妙选银川”区域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培育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持续完善县域商业体系,以县城和中心镇为节点,加大高标准产地集中区预冷保鲜、低温分拣集配、冷链加工仓储配送、冷链物流集散等设施建设,推动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加快银川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引导四季鲜、海吉星等农产品物流园区、批发市场等集聚发展,推动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更加完善。加快建设一批“多站合一”的乡村客货邮商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点,改造升级1个县级邮递物流中心,持续提升26个乡镇邮政快递网点服务水平。探索推进农村客运与邮政、物流、电商等服务平台有机衔接和一体化发展。支持具有餐饮购物、儿童娱乐、中介代办等多种服务功能的连锁超市到乡村改造建设标准化加盟店。鼓励商贸立体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优质惠农产品投放力度。积极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新(改)建乡镇商贸中心5个以上。大力培育乡村环境保洁、养老托幼、劳务输出、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业,完善购物、餐饮、金融、电信等生活配套,打造乡村15分钟幸福生活圈。

(五)大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依托农业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10个、示范点6个、示范村6个,重点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建设特色产业园、小微创业园,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农房等建设电商直播、仓储物流和共享创业空间,吸引年轻人回来、城里人进来。加快三产融合、产村融合,做优做强农家乐民宿,壮大养生养老、文化创意、运动健康、乡村旅游等业态,争创全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打造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0家。推进休闲农庄高质量发展,借助银川数字农业平台,加快实施“一庄一码”工程,打造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和游玩攻略。做强村庄品牌、活动品牌,提倡市场化举办农事节庆、音乐美食等活动。

四、紧盯底线任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精准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整乡整村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紧盯“三类人群”,开展监测帮扶“五个一”专项行动,做到干部定期排查与部门筛查相结合,大数据平台监测与常态化预警相结合,实现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风险应消尽消。继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与国家、自治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倾斜支持易地搬迁移民安置区发展。深入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聚焦移民和脱贫人口收入提高,重点加大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到户到人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达到60%。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对带动移民和脱贫群众收入增长20%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资金奖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重点移民村镇惠农助农项目实施,引进一批产业关联程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深入推进自治区“一区十镇百村”示范创建,在推进闽宁镇、月牙湖乡争创自治区移民致富提升示范镇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集中力量打造18个市级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社区)。实施移民地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30个,稳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深化闽宁协作和社会帮扶。持续深化闽宁协作,全方位开展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帮扶等。深入推进闽宁产业园建设,引进和承接一批大企业、好项目入驻园区发展。指导闽宁镇做好发展规划落实和“四个示范”创建,奋力将闽宁镇打造成为东西部协作、移民致富提升、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推进“闽宁模式”向银川全域拓展。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根据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类型,找准村企深度对接结合点,促进村企精准化结对,重点推进帮扶村(社区)产业发展、就业支持。鼓励引导各类公益慈善资金、公民个人等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帮助移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五、集中各方资源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村面貌提升行动,加大村庄公共空间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整治力度。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运维机制。常态化开展厕所问题排查整改,更新维护卫生厕所7000座。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分区分类开展粪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3%以上。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建设一批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末端处置设施,在有条件的乡村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6%以上。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打造农村人居“五美”环境。启动实施美丽村庄整村推进示范奖补试点。高标准打造重点小城镇6个,宜居宜业和美村庄10个。加强宋澄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

(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实施乡村规划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应用。探索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探索“交通+”融合发展,有序推进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新改建“四好农村路”1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0公里,推动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推动工程水网、信息水网、服务水网“三网”融合,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鼓励实施农房墙体保温、屋面隔热等节能降耗措施,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装配式钢结构农房等新型建筑模式,提升农村住房品质。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增强供电可靠性和电压稳定性。全域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和农业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施“六类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深化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聚焦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优先安排既方便群众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不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

(三)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医保、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乡村学校相对集中办学。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学前教育普惠率稳定在86%以上。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等常态化按需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县域医疗分中心4家。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诊室)。加大互联网便民服务、远程门诊等建设力度,探索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或退休医生到农村地区多点执业,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职称评定问题。健全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高水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套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发展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多元化托养托育服务。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紧急呼叫等智能化服务。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乡村幸福院使用率。完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和巾帼健康行动。

(四)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新基建,实施好“百兆乡村”、“4G乡村”工程,实现千兆光纤网络重点村覆盖率95%,行政村通5G比例达到80%。加快推进银川数字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更多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监管等多跨场景落地应用,形成“乡村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发展格局。打造数字农业示范基地30家以上。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行动,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壮大社交电子、直播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支持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带货达人。加快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市建设,建成县级运营中心1个、乡级综合服务站5个、村级服务网点20个。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建设乡村气象、山洪、旱情等数据实时发布和预警应用,实现农村应急广播和“雪亮工程”全覆盖。加大农村地区“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推行“一网通办”,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镇)。

(五)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国土空间“三区三线”规划,加快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落实黄河保护法,开展以贺兰山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国家公园建设。办好第二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压紧压实河(湖)长制责任,系统开展美丽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第二排水沟及四二干沟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治理沟道47公里,修复湿地4.3万亩。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营造林7.6万亩。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深化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落地。实施“林长+生态警长”机制,全面推进“生态警务”。落实“双碳”战略,提升农村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秸秆综合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

六、聚焦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移民收入提升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促进农民增收13条和农民工就业创业等政策措施。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引导园区、帮扶车间、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平台吸纳就业,对吸纳一定就业数量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贴。推进有组织有计划转移就业,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4万人以上。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妇女创业贷款等政策举措,支持发展“周末经济”、“夜市经济”、“集市经济”等。支持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涉农建设项目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及时足额兑付财政直补、保险信贷等各项转移性补贴,推动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9.3%和7.7%以上。

(二)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行动,培育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增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15家以上。支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产业化联合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小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探索创新企业垫底经营、农户出地出力、单价梯次递增、村组比例持股的“村集体经济+龙头企业+农户”发展模式,促进特色产业规模化连片种植。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探索“企业有偿垫付成本、农户照章种管、产值协商保底、市场共同考察、产品完全回收”新模式,让农民跟着先进学、跟着先进干、跟着先进赚。支持村集体和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农机服务合作社,开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和全程托管模式,实现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实施联农带农项目46个,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庭院经济等,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5.4%以上。

(三)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坚持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实施好灵武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稳妥推进贺兰县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加快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广“一块田”改革,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乡村建设中有针对性的整治盘活闲置宅基地和房屋,选择一批村庄开展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试点。

(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继续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信息核准和集体资产清查核实,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民主决策、风险防范、监督考核等机制,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服务平台。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会计机构代理服务模式,推进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继续在贺兰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试点。实施好第二批“中银E农通”农经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持续做好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对已实施项目行政村开展“回头看”,推动村集体经济向支部领办、村民参与的自主经营模式转变。推动特色产业抱团式发展,试点开展农村区域党建共同体建设,市级确定一个县区、各县(市)区至少确定一个乡镇开展试点。加快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让社会资本投资农业有预期,小农户跟着大户有奔头,努力让农民群众共享农业现代化发展成果。

七、深化基层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实施基层党建提质增效“两抓两增”工程。强化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推动班子功能增强、结构优化。持续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帮助乡镇出思路、定规划。深入实施发现一批产业带头人、选聘一批退役军人、找回一批在外发展优秀人才、吸引一批优秀青年大学生“四个一批”进班子计划,不断提升村“两委”班子能力素质。持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现所有行政村乡村事务专干全覆盖,梯次培养进入村“两委”班子。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村任职选调生管理,确保在职在岗发挥作用。实施“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干部“三农”工作本领。全面推广乡村干部“导师帮带制”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深化“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

(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开展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总结评估,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完善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构建“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三务”公开。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广应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依法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全面规范村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大“一村一法律顾问”成效督导。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在农村开展法律巡回服务,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行“一村一辅警”、“警民联防”建设,创建一批“塞上枫桥”式派出所、基层法庭。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乡村治理中心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网格化”治理模式。全面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经验做法,争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2个以上。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选树活动,积极开展乡村文化市域品牌培育。全面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群众能力,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在乡村设立服务点。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个。建好乡村文艺传承队伍,培育好乡村文化产业,探索推出“我们的村晚”、“我们的村歌”等乡村文化品牌。组织开展文化惠民专场演出1000场次,文化志愿活动下基层100场次。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鼓励高校、艺术团在乡村设立实践基地。办好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陈规陋习革除转变。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财政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10.85%以上。通过土地整治方式获得的结余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四争”工作力度,推动乡村振兴获得更多国家及自治区支持。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发挥财政农担机构作用,加大对产业融资担保和财政贴息。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做大乡村振兴资金池。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农业农村大数据信息共享的免抵押免担保信贷产品。支持灵武市开展农业设施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整村授信,开展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包交由市场主体实施,政府和市场主体按规定获取收益。严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向农村蔓延。鼓励县(市)区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价格保险、灾害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不断提升农业经营主体抗灾抗害能力。

(二)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加快引进和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全职和柔性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及创新团队。落实“凡晋必下”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实现有产业的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选派50名专业干部到福建交流学习。鼓励农技推广人员领办农业重大实用技术推广项目,享受相应成果收益。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工艺班,培养基层急需专业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全年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做好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加强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的新型发展格局。开展“三强三美”行动,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乡镇6个。推进县域内农民工就地就近市民化,建立县城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强化教育医疗等领域编制配备保障,确保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积极保障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用地数量,全面落实财政、土地等支持政策。

(四)压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五级书记齐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强化实绩考核结果运用,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县乡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两榜四机制”运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实事求是作风,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扎实开展自治区“百乡千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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