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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06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2-20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 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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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永宁县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办)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县信访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政府办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的往来公文。

(三)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向区市报送重要信息。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

(七)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考核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统筹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指导、监督、考核部门、乡镇政务服务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处理县内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和县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网上信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

(十三)负责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及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十四)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县委、县政府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十五)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

(十六)负责政府外事和接待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政府办设11个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承担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

(二)秘书岗位。为县领导提供办文、办公、办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草拟县人民政府综合性文件材料,拟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般性的文电。进行调查研究,拟写调研报告、永宁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与县领导分管部门的日常联系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活动并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岗位。紧紧围绕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采取催办督查、专项督查、全面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严格检查催办。对人民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答复工作。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所作关于人代会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参与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活动并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务公开岗位。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查考核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和发行《永宁县人民政府公报》。负责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监督检查。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访岗位。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转办上级机关及县领导的批示信访信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督促落实案件的办理情况、群众网上投诉的答复。掌握本地的信访动态,对重大的信访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通报。做好县信访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常设议事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外事岗位。负责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的协调工作。

(七)文书岗位。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文件、机密资料、内部刊物的收发、分办、转办、传阅、催办、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清理等文书处理工作。管理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印鉴,办理对外介绍信和其他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手续。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书档案、会议档案的管理利用及保密工作,做好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工作。

(八)机要岗位。负责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与区、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向区、市人民政府报送我县重要经济、社会信息。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的调研、撰写、收集、整理、编辑和反馈工作。

(九)电子政务岗位。负责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拟订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公共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各类云平台应用和数据共享工作。负责组织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论证和绩效评估。负责“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数据共享利用、办公业务协同及集约化网站等综合性平台建设管理。

(十)财务管理岗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要求,负责本单位的工资发放工作。办理本机关日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值班管理岗位。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第五条  政府办行政编制2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1名兼信访局局长、1名兼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兼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1名兼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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